今日头条-外勤业务员考勤管理制度

外勤业务员考勤管理制度(通用10篇)

在我们平凡的日常里,制度起到的作用越来越大,制度对社会经济、科学技术、文化教育事业的发展,对社会公共秩序的维护,有着十分重要的作用。什么样的制度才是有效的呢?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外勤业务员考勤管理制度,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1、所有专职员工必须严格遵守公司考勤制度,上下班亲自打卡(午休不打卡),不得代替他人打卡。

2、迟到、早退、旷工

(1)迟到或早退30分钟以内者,每次扣发薪金10元。

30分钟以上1小时以内者,每次扣发薪金20元。

超过1小时以上者必须提前办理请假手续,否则按旷工处理。

(2)月迟到、早退累计达五次者,扣除相应薪金后,计旷工一次。旷工一次扣发一天双倍薪金。年度内旷工三天及以上者予以辞退。

3、请假

(1)病假

a、员工病假须于上班开始的前30分钟内,即8:30-9:00致电部门负责人,请假一天以上的,病愈上班后须补区、县级以上医院就诊证明。b、员工因患传染病或其他重大疾病请假,病愈返工时需持区、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康复证明,经人事部门核定后,由公司给予工作安排。

(2)事假:

紧急突发事故可由自己或委托他人告知部门负责人批准,其余请假均应填写《请假单》,经权责领导核准,报人事部门备案,方可离开工作岗位,否则按旷工论处。事假期间不计发工资。

4、出差

(1)员工出差前填好《出差申请单》呈权责领导批准后,报人事部门备案,否则按事假进行考勤。

(2)出差人员原则上须在规定时间内返回,如需延期应告知部门负责人,返回后在《出差申请单》上注明事由,经权责领导签字按出差考勤。

5、请假出差批准权限:三天以内由直接上级审批,三天以上十天以内由隔级上级审批,十天以上集团总部员工由人力资源部审查、总裁审批,子公司员工由所在公司人事主管部门审查、总经理审批。

6、加班:

(1)加班应填写《加班单》,经部门负责人批准后报人事部门备案,否则不计加班费。加班工时以考勤打卡时间为准,统一以《劳动合同》约定标准为基数,以天为单位计算。

(2)加班工资按以下标准计算:

工作日加班费=加班天数基数150%

休息日加班费=加班天数基数200%

法定节日加班费=加班天数基数300%

(3)人事部门负责审查加班的合理性及效率。

(4)公司内临时工、兼职人员、部门主管(含)以上管理人员不计算加班费。(5)公司实行轮班制的员工及驾驶员加班费计算办法将另行规定。

7、考勤记录及检查:

(1)考勤负责人需对公司员工出勤情况于每月五日前(遇节假日顺延)将上月考勤予以上报,经部门领导审核后,报人事部门汇总,并对考勤准确性负责。

(2)人事部门对公司考勤行使检查权,各部门领导对本部门行使检查权。检查分例行检查(每月至少两次)和随机检查。

(3)对于在考勤中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给予100元以上罚款,情节严重者作辞退处理。

1.它是一个尽忠职守的电子督导。相当于为各级主管每人配备了1名不知疲倦、神通广大的督导助手,使用后,销售团队计划执行率明显提高。

2.它能增加有效工作时间。定时定位汇报、轨迹查询等工作形式。节省大量路途损耗时间,平均每天增加有效工作时间3小时以上。

3.它能让工作汇报更务实。销售汇报、销售会议不再是找借口谈理由。主管对员工的工作情况了然于胸,工作沟通、会议交流实实在在,直指要害。

4.它能让人员考核更科学。人事奖惩、任免更有科学依据;提拔干部更加可靠,团队发展更加健康。

5.它能让差旅费用更真实。有效堵住差旅费用使用上的漏洞;增进财务部门与销售部门之间的理解、互信、合作。

6.它能让问题发现更及时。千里之堤,溃于蚁穴。及时发现问题,把握更多先机。

7.它能让市场策略更合理。通过工作与业绩之间的分析,能让策略制订、任务分配、资源分配更科学。

8.它能让执行团队更强悍。让混水摸鱼的不能混,让随波逐流的变积极,让勤劳肯干的受提拔。持续使用“外勤通”后,执行团队将愈加强悍。

9.它成本低廉,价格便宜,使用方便,无需更换手机和手机号码,只需员工原来的手机有信号就可以进行定位管理。

10.它可以减少公司的管理成本,可以由公司的最高管理者直接就能查看销售终端的情况,避免层层管理所遇到的麻烦,使执行力更加有效。

根据部门职能特征,特对公司考勤作出以下规定:

1、公司工作时间规定如下:

每周一至五为正常工作日,每日早9:00-11:30、13:00-17:30每日工作时间;

2、公司考勤以考勤机指膜打卡记录为依据;

3、非常规考勤人员

3.1公司总经理及副总不受考勤限制;

3.2销售部门因业务性质,不作内部考勤,但不设满勤奖励,但到公司或离开必须打卡,同时填具外出申请单,交到人力事部;

4、日常考勤

4.1除以上两项规定内人员外,其余人员一律按照公司考勤制度执行上下班时间;对异常考勤,如无相应批准依据,一律视为迟到、早退或旷工;

4.2从20XX年12月1日起,每月迟到5分钟以内不超过三次的,当月工资按满勤计,超过三次,由第四次起每次扣发工资10.00元,五次以上,即同时扣除当月满勤奖;早退同样对待;

4.3凡不按考勤制度出勤人员,超过半小时未能到岗且无外出或请假凭据,一律算作旷工,扣除旷工时间内全部工资,且扣除满勤奖。一月内连续发生类似情况三次以上或一次时间超过三天者,公司可无条件予以开除;

5、加班

5.1需按考勤制度出勤人员,应在工作日内完成工作内容,如确属额外工作内容,可向部门主管申请加班,另计加班费用;

5.2应公司要求加班时,平时加班按工资1.5倍计算加班工资,双休日按照2倍计算加班工资,国家法定几类传统节假日及五一、国庆期间,按3倍计发加班工资;

5.3原则规定,各部门应于年初提交本部门当年享受年休假员工休假计划,员工须在本年度内申请休完,如应公司要求无法休完,对未休年假,公司按3倍计发加班工资,但若属本人意愿不休,则不计发加班工资;(年休假规定在人事制度中有详细说明)

6、工程部以外其他部门人员外出时,需填制外出申请单,交部门主管签批后交人事部门备案,回公司后,应主动到人事部门注消外出记录;

7、工程部外出考勤

7.1工程部人员外出施工或维修时,填制外出申请单(目前现状,紧急情况下主管不在时可不经主管签批),注明出勤项目,以此为据,从人事部申领外出施工单;

7.2施工完毕,施工人员应要求客户在施工单上签字确认,留下客户联,将公司联带回交人事部,人事部对其外出申请单作回归时间记录后,将施工单转商务部,商务需在收到施工单后两个工作日内对客户进行回访;

7.3回访后将所获时间信息返馈至人事部门;如有异常状况,人事部门需调出当日外出申请记录,按照相应考勤规定处理;

8、员工休假

8.1员工要要求享受按照劳动法应享受的各类假期或私人事假、病假时,需由本人填制休假申请单,由部门主管签批后,安排好工作交接,交至人事部门备案,作为考勤依据;

8.2病假申请还应附带病历证明及医师休息建议,紧急情况来不及办理申请手续时,应第一时间电话告知部门主管及人事部门,本人恢复工作后第一时间补办请假手续,如跨月休假,当月底前需由同部门人员代办手续,本人回公司后补签确认,同时提供病历证明;

8.3两日内假期由部门主管签批,三日及三日以上假期需经总经理签批方可休假;未按规定签批,休假均以旷工论处。(各类带薪假期在人事制度中有详细列示)

9、对新进员工,人事部需在新员工入职后一个工作日内在考勤系统内录入指膜信息;

10、人事专员需于每月前三个工作日内对上月考勤状况进行统计,并制表发给薪资专员计算员工薪资;

以上规定,从20XX年12月1日起生效,希望各部门严格执行!

为了加强外勤人员管理,进一步明确和细化公司管理制度和审批流程,特重申并修改外勤人员出差审批、考勤管理及申报、财务费用报销等相关制定,具体细则如下:

一、出差审批流程

1、分公司主任出差需提前填写“分公司出差审批表”,经当地分公司经理审批核准后方可出差;出差结束后需填写“分公司人员出差行程表”并由当地分公司经理签字确认,出差中所发生的差旅费用及补助需由当地分公司经理、全国业务中心高级经理、财务负责人、总经理签字审批后方可报销。

2、二级分公司经理出差需提前向一级分公司经理报备,经一级分公司经理审批核准后方可出差,出差结束后需填写“分公司人员出差行程表”并由一级分公司经理签字确认,出差中所发生的差旅费用及补助需由一级分公司经理、全国业务中心高级经理、财务负责人、总经理签字审批后方可报销。

3、一级分公司经理出差,若已有大区经理的地区需提前向大区经理报备,若无大区经理的地区需提前向全国业务中心高级经理报备,经大区经理或全国业务中心高级经理审批核准后方可出差,出差结束后需填写“分公司人员出差行程表”并由大区经理或全国业务中心高级经理签字确认,出差中所发生的差旅费用及补助需由大区经理、全国业务中心高级经理、财务负责人、总经理签字审批后方可报销。

4、大区经理出差需提前向全国业务中心高级经理报备,经全国业务中心高级经理审批核准后方可出差,出差结束后需填写“分公司人员出差行程表”并由全国业务中心高级经理签字确认、出差中所发生的差旅费用及补助需由全国业务中心高级经理、财务负责人、总经理签字审批后方可报销。

5、地区讲师出差应提前填写“分公司出差审批表”并由当地分公司经理和TCTI负责人审批报备后方可出差;出差结束后需填写“分公司人员出差行程表”并由当地分公司经理和TCTI负责人共同签字确认缺一不可,出差中所发生的差旅费用及补助需由TCTI负责人、财务负责人、副总经理和总经理审批后方可报销。

出差审批流程中的“分公司出差审批表”和“分公司人员出差行程表”均为财务报销的依据,报销时需一并提供给财务中心,缺一不可。

二、外勤人员考勤上报流程

1、外勤人员考勤规定按照《外勤人员考勤管理制度》执行,外勤人员考勤具体申请流程如下:

(1)分公司经理需上报所有分公司人员考勤(包括经理、主任、讲师、专员等)

(2)二级分公司经理将当月分公司考勤情况上报给一级分公司经理,具体表格为“外勤人员考勤统计表”和每个人当月的“分公司人员出差行程表”。

(3)一级分公司经理于每月3号前将二级分公司和一级分公司所有人员考勤情况统一上报给人力资源中心,具体表格为“外勤人员考勤统计表”和每个人当月的“分公司人员出差行程表”。

外勤人员考勤统计表二级公司需由二级公司经理和一级公司经理共同签字确认,一级公司由一级公司经理签字确认。

2、外勤人员考勤上报惩罚条例

外勤人员考勤上报情况应做到及时、准确,若不能按照规定时间上报或上报确认后进行修改,人力资源中心将根据公司奖惩制度为依据,进行相应的惩罚,具体办法如下:

首次上报不及时不准确者给予口头警告处分,直接负责人罚款50元,间接负责人罚款100元;全年累计三次(含)给予书面警告处分,直接负责人罚款100元,间接负责人罚款200元;全年累计超过三次以上者给予记过处分,直接负责人罚款200元,间接负责人罚款400元。罚款将在当月工资中扣除。

三、财务费用报销流程

外勤人员财务费用报销签批流程及票据审核情况按照财务中心报销流程执行,关于考勤报销依据由人力资源中心负责提供,主任及地方讲师报销需后附“分公司出差审批表”和“分公司人员出差行程表”以及相应的票据;分公司经理报销需后附“分公司人员出差行程表”以及相应票据。

为加强考勤管理,维护工作秩序,提高工作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本制度适用于单位全体职工。

第二条、工作时间

实行每周5天工作制,每天工作时间为上午9:00至12:00,下午13:30至17:00。

第三条、请销假

职工请假须事先履行请假手续,按批假权限,经批准后,方可休假。因特殊情况不能事先办理的,应用电话事先请假,并在事后三天内及时补办请假手续。未经批准自行离岗或无故超假未归(含不及时销假)的,一律按旷工处理。

1.事假。请假条上要写明事由、起止时间、目的地及联系方法等内容,按照批假权限审批。

2.病假。假条应写明原因和拟请假天数,并附定点医疗机构证明,按照批假权限审批。

3.批假权限。一般工作人员,请假1天内本组负责人审批;1天以上报组负责人、由单位副职审批;请假5天以上(含5天)报组负责人、单位副职、单位正职审批。组负责人请假由单位正职审批。

4.年休假、探亲假、婚丧假、产假(国家已明确规定的公休节假日除外),按有关规定执行,符合休假条件的,也要履行请假手续。经批准后,方可休假。

第四条、假期待遇

1.年休假、探亲假、婚丧假、产假,公休假,休假期间工资及各种福利待遇聘用员工参照《劳动法》,中心在编参照《关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病假期间生活待遇的规定》。

2.病、事假中心在编参照《关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病假期间生活待遇的规定》,聘用员工待遇参照《劳动法》相关法规核算。

第五条、奖罚办法

1.中心在编按照《公务员法》《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勤管理办法》《南昌市城乡规划局绩效管理考核办法》考核。

2.聘用员工全勤者,获得满勤奖金1000元/半年,按月统计,半年发放;除年休假、探亲假、婚丧假、产假、公休假、因公外出、事假者8次外,发生其它迟到/早退、假者取消半年全勤奖1000元。

3.上班时间(9:00)开始10分钟后未到,按迟到论处。期间迟到、早退、缺勤累计达30次者,不享受全勤奖、不享受次年年休假待遇,并按旷工6天处理。

4.全年个人事假累计次数不超过8次,(不含公休假,没有医疗机构证明的病假算事假),超过4天的事假(1次请假时间最短算半天)按实际天数扣除日薪100元/天(从绩效中扣除)。

5.要求员工在正常工作时间内努力工作,提高工作效率,按时完成规定的任务,不提倡加班。特殊情况非加班不可的,必须填写《加班审批表》,报组负责人、由单位副职审批。未经批准,单位一律不予承认加班。经过批准的加班,行政组按月进行统计结算。所有加班首先必须抵冲病、事假,有一天抵冲一天,多余部分由行政组发放调休单。

6.员工因公出差,须事先填写出差申请表,报组负责人,由单位副职、单位正职审批,行政组备案。

7.旷工或者因公外出、请假期满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连续不超过十五天,或者一年内累计不超过三十天的,按旷工1天扣3天工资,并给予撤职及以下的行政处分。旷工或者因公外出、请假期满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连续超过十五天,或者一年内累计超过三十天的,给予辞退处理。

8.外出公干(因公外出)导致缺勤需填写请假条,报组负责人审批,行政组备案。

第六条、监督

单位领导对考勤情况定期或不定期进行抽查,由行政组对本《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登记、整理,报行政办公会研究后进行通报和处理。

第七条、本制度自发文之日起执行。

注:1、公休假日又称“公休日”。是指国家法律明文规定的带薪休假制度。法律规定或者依法订立的协议规定的每工作一定时间必须休息的时间。如每工作5天以后休息2天,这2天就是公休假日。

2、带薪年休假(以下简称年休假),单位的职工连续工作1年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职工在年休假期间享受与正常工作期间相同的工资收入。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

为规范公司全体员工的劳动纪律管理,加强全体员工的纪律意识,保持良好的工作秩序和工作环境,根据劳动法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状况,特制定本制度。

一、总则

1、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

2、基本定义

迟到:上班时间仍未到岗。

早退:未到下班时间而提前离岗。

脱岗:工作时间未经批准离开工作岗位。

旷工:无任何手续无故不上班。有下列情况者,按旷工论处:迟到、早退或者脱岗连续超过60分钟;未经批准而不到岗者;违法、违规、违纪行为造成的缺勤;未办完离职手续而擅自离职的。

考勤统计时间:每月考勤周期按照自然月计算,即每月1日至每月最后一日。

考勤是公司日常管理的基础性工作,是计发工资、奖金、劳保、福利等待遇的重要依据。

所有考勤按照法定工作日计算,

二、入职与试用

1.用人原则:重选拔、重潜质、重品德。

2.入职后需提交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3.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是双向选择,员工与公司都可随时解约。

4.试用期可提前转正,前提看个人能力及工作态度。同时具备敬业精神、协作精神、学习精神和创新精神。

三、考勤规定

所有员工必须严格遵守考勤制度,准时打卡。

公司标准工作日为:

1.周一至周五全天。

2.国家双休制。

标准工作时间为:上午九点-下午六点,中午12点-下午1点为午休时间(含用餐时间)

3.因工作岗位不同,法定节假日,请假,休息应处理好自己负责店铺所有事物。

四、管理制度

(一)法定假日

法定节假日原则上按国家规定执行,特殊情况以公司具体通知为准。

(二)事假

1、基于人性化管理,公司允许每人每月有2次(含)迟到机会,累计不超过20分钟。每月允许请假30分钟(单次),不扣除工资和全勤奖金。

2、迟到超过3次者(含3次),第一次罚款20元,第二次罚款30元,第三次50元,以此类推并累计,不享受当月全勤奖金。

3、请假1天以内的,需至少提前一天在公司企业微信审批,请假1天以上的,需至少提前3天,在公司企业微信审批通过后填写请假条。

4、非整天的请假时间按照小时累计,每天的工作时间为8个小时,满8个小时为1天,不满8个小时的,按比例扣除当月基本工资,并扣除全勤奖金(周五,周一不允许请假)。

5、如临时有事不能提前请假的,应通过公司企业微信进行审批。无故缺勤视为旷工,按日工资三倍扣除基本工资。连续旷工3天者视为自动离职,自动离职公司无需发放底薪及提成。

(三)病假

1、病假需在到岗时提供医院开具的病例,无证明这按事假处理。病假期间工资按照基础工资的50%发放,不享受全勤奖和其他福利待遇。

2、月病假3天以上的,需跟老板协商处理。

(四)婚假

根据最新国家法定婚假的规定,按法定结婚年龄(女20周岁,男22周岁)结婚的,可享受3天婚假(不含节假日和公休日),持证给假,按结婚证日期三个月内享受,婚假须连续一次性休完。

(五)产假

(1)根据《江苏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生育的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产假期间工资按照基础工资的80%发放,不享受全勤奖和其他福利待遇。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可增加产假15天。

(2)女员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7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

天产假。

(3)男员工配偶生育时,可享受十五日的陪产假。

(六)丧假

指员工父母、配偶父母、配偶、子女等直系亲属离世而请的假别,丧假期间工资照发,准假3天。

(七)工伤假

经权威医院和机构核定后公司与发生工伤员工协商处理。

(八)年假

对于入职满一年不满三年的员工,享受3天带薪年假;满3年的员工,享受5天带薪年假;5年以上,享受10天带薪年假。

年假原则上一次性休完,需至少提前一周申请审批,不得与节假日连续请假,特殊情况的需提前向公司说明。年假期间店铺邮件和订单需正常处理,维护店铺绩效,遇到问题及时向公司汇报。

(九)辞职管理

1.公司员工辞职时,本人应提前三十天向直接上司提交《辞职申请表》,经批准后填写书面申请。

2.收到员工辞职申请报告后,公司负责人负责了解员工辞职真实原因,并将信息反馈给上级,以保证及时进行工作对接和相关资料存档等。

3.本公司所有员工离职没有提前申请自动离职者不给予发放薪资。

为加强公司考勤管理,理顺工作流程,严格履行审核批准程序,保障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和工作秩序,特制定本考勤管理规定。

第一章日常考勤管理

第一条各部门设立专(兼)职考勤管理人员,专(兼)职考勤管理人员每周对人员的实际出勤情况进行汇总、核对,发现问题及时向部门负责人及人事管理部门汇报,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人员的考勤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人事管理部门对考勤的真实性及准确性负有监督、核查的权利。

第二条公司的考勤周期为每月的1日至次月的31日,各部门专(兼)职考勤管理人员于次月3日前把经过负责人签字确认后的考勤汇总表、假期审批等考前表单上报公司人事部门。人事考勤专员在2个工作日内对公司所有考勤记录审核完毕。

第三条公司实行大小星期工作制度,每日工作8小时,公司不提倡加班,员工应在工作时间内高效率完成本职工作。各部门因生产工作实际情况需要调整作息时间,需经主管副总经理批准,并报人事部门备案。

第四条因生产经营的需要加班需由部门负责人提前1天经主管副总经理以上领导批准后方可执行,特殊原因不能提前申请,事后应及时补批手续。

第五条公司实行休假储备制度,即员工的`加班可以作为日后同等时间的调休,公司节假日外休息可以冲抵员工的加班。各考勤管理人员应建立员工调休台帐,及时记录个人的休假储备情况,员工加班调休及冲抵必须经主管副总经理以上领导批准方可执行。

第二章员工假期管理

第六条事假:是指因个人原因未到岗工作的时间。

1、事假的批准程序员工请事假必须先填写请假单,获取核准后方可休假,一般情况下不得事后补假。特殊情况下,必须持有相关证明或事先向主管领导电话说明情况,主管领导批准后方可按照事假处理,否则一律按照旷工对待。请事假半小时以上的,按事假计发薪酬。

2、批准权限部门经理可以批准1天以下(含1天),副总经理可批准3天以下(含3天),超过3天以上的事假需要总经理批准。总经理授权按照授权权限批准假期。各级管理人员不得超越权限批准事假。

第七条病假:是指员工因患病、非因工负伤需要治疗或休息的时间

1、休病假应提前一个工作日内由本人或委托人及时告知本部门负责人,本部门考勤管理人员记录考勤并上报人事考勤部门,本人或委托人必须在5个工作日内上交休假证明。

2、休假证明必须由定点医疗机构开出,员工因急诊在就进的非定点医疗机构就医需要休假的,需要就诊医院出具急诊和休假证明。

3、员工在工作时间需要看病时,应先向直接领导口头请假,以当日挂号票或诊断书为依据,看病时间一次满二小时或全月累计满八小时以上,按病假处理。

4、患病员工按休假凭证或准允休假的时间休息,计算病假时间以员工实际休息时间为准。员工实际休病假时间需由部门负责人在假条上签字认定。未经批准,实际休息时间大于休假凭证开具的休息时间的,按旷工处理。

5、员工在外地因病休息,需持县级及以上医院就诊和休假证明。

6、在病假凭证上,有弄虚作假者,按旷工处理,直至解除合同。

7、病假工资按照本人基本工资的80%支付,低于北京市政府要求的从其规定。

第八条医疗期。是指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停止工作治病休息的法定期限。

1、医疗期计算应从员工病休第一天开始,累计计算。在规定的计算周期累计病休时间达到国家规定的医疗期时限的,视为医疗期满。病休期间包括公休、假日和法定节假日。

2、根据有关规定,员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应根据本人实际工作年限和其在本公司工作年限确定医疗期,医疗期计算标准见下表。

3、员工患有特殊疾病(如癌症、精神病、瘫痪等)经医院确诊后,医疗期可根据实际情况,经主管副总审核、批准后,可酌情适当延长医疗期。

4、员工非因工致残和患有难以治疗的疾病,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公司另行安排的工作的,应当由劳动鉴定部门参照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标准进行劳动能力的鉴定。被鉴定为一至四级的,应当终止劳动关系,办理退休、退职手续。被鉴定为五至十级的,医疗期内不得解除劳动合同,医疗期满,公司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并按有关规定支付经济补偿金和医疗补助费。

第九条婚假:是指按照法律规定给予员工的用于结婚的假期。

1、员工休婚假应书面提出申请并填写假条,按规定给婚假3天。爱人在外地工作且到外地结婚,根据路程远近另给路程假。

2、符合晚婚规定的员工,另给予奖励婚假7天。晚婚假自办理登记手续之日起一年有效且一次使用,不允许拆分,一次使用不足部分视同放弃休假。

3、再婚的员工可以享受3天婚假,不再享受晚婚假。

第十条丧假:按规定给予职工处理其直系亲属丧事的假期。

1、员工的父母、岳父母、公婆、配偶、子女及抚养职工长大的抚养人去世,需要本人料理丧事的可给假三天。如亲人在外地去世,其往返路程时间,可按丧假处理,路途费用自理。

2、员工的祖父母去世,确需本人料理丧事的,经领导批准,可给丧假一天。故去亲人在外地,路程时间按事假处理,路途费用自理。

第十一条探亲假:是指员工同亲属长期远居两地,按规定给予的与配偶、父、母团聚的时间。本规定的探亲假假期按照公司经营状况及公司需求,总经理有权决定是否批准。

1、本公司双方股东已婚员工原则上每月休假1次,假期为4天(含路途时间),一般休假时间确定在周四至下周一。

2、本公司双方股东未婚职工原则上每年休假2次,休假时间为1周。

3、享受探亲假的职工不再享受年休假,本人探亲假期小于年休假,剩余假期可以一次休完,探亲假一般不可以积累使用,特殊情况须经副总经理批准。

4、公司其他已婚员工在工作满1年,与配偶不住在一起,公休日不能团聚的可以享受探望配偶的待遇,员工探望配偶假期每年为10天。享受探亲假的员工不再享有年休假,探亲假小于年休假的,剩余假期可以一并休假。

5、未婚员工与父母不住在一起,公休日不能团聚的可以享受探望父母的待遇,员工探望父母假期每年为10天,享受探亲假的员工不再享有年休假,探亲假小于年休假的,剩余假期可以一并休假。

6、员工休探亲假须提前1个月审批。主管副总批准后方可休假,休假审批单交人事考勤专员备案。

7、员工经批准的探亲假,在规定的探亲假期和路程假期内,按照本人的标准工资发给工资。在探亲假期间因病而超期者,需持县以上医疗部门急诊证明,可按病假处理,其他超假按事假或旷工处理。

第十二条年休假

1、累计工作满1年以上的员工,按照国家规定享受年休假假期,员工累计工作年限满1年不满20xx年的,年休假为5天,已满20xx年不满20xx年的,年休假为10天,已满20xx年的,年休假为15天。

2、年休假一般在1个工作年内安排,公司根据生产经营情况集中或分段安排个人年休假,公司一般不跨年安排年休假。

3、公司年休假一般由公司统一安排,员工有特殊情况需要休年休假的,须经主管副总经理批准。

4、累计工作年限按照本人社会保险缴费年限计算,无法提供缴费证明的,按照在本公司工作年限计算。

第十三条工伤医疗期:是指发生工伤或患职业病接受治疗和领取工伤津贴的期限。

1、公司根据工伤医疗机构确诊的诊断证明,对照《北京市工伤医疗期分类目录》,确定医疗期,发给工伤津贴。

2、工伤医疗期一般为一至二十四个月,严重工伤不超过三十六月。

3、工伤的认定及工伤医疗期待遇以北京市工伤保险规定为准。

第十四条产假:是国家规定的女职工正常分娩所需休息恢复健康的时间。

1、女员工生育,按国家规定给予产假90天,其中产前假15天;剖腹产增加产假15天;多胞胎生育,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2、女员工符合晚育条件的,奖励产假30天。经批准,奖励假可由男方享受。

3、女员工休产假应履行休假审批手续,并报公司人事部门备案。

第十五条哺乳假:婴儿未满周岁的女职工每班工作时间给予两次哺乳时间,每次30分钟,如路途较远两次哺乳时间应合并使用。

第三章补充规定

第十六条特殊考勤处理

1、迟到:员工迟到,说明合理原因后,经得领导同意,迟到时间按事假处理;未说明任何理由无故迟到的,按旷工处理。迟到在10分钟以内的罚款10元,10分钟以上半小时以内的罚款20元,迟到半小时以上按事假甚至旷工处理。

2、早退:员工早退期间按旷工处理。

第十七条员工未履行休假审批程序或特殊情况未补审批手续,一律不能享受休假待遇。

第十八条本制度所列各项假期其薪酬待遇,按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标准或公司薪酬制度执行。

为加强公司人员管理,提高工作效率,树立良好的敬业精神和企业形象,特制定本制度。

1、公司实行上班签到制度,签到由各部门分别进行,考勤记录作为日后考核、晋升的原始依据之一。

2、周一至周五的工作时间为:

5月1日——9月30日上午7:50——12:00

下午14:00——18:00

10月1日——5月1日上午7:50——12:00

下午13:30——5:30

员工应在7:50到公司点名并打扫卫生。周六上午的上班时间为8:50到公司打扫卫生,9:00点名,9:00——12:00为工作时间。节假日(值班)上班时间为早8:50,下班时间为正常下班时间提前30分钟。

3、公司员工必须在规定时间上下班,不得迟到和早退。规定时间内不到达公司者为迟到。迟到人员应到直接上司处签到,说明时间,并由直接上司签字后送财务,否则按旷工论处。提前离开者为早退。每迟到或早退一次,扣发当月工资的2%。

4、职工每月允许最多32小时事假(以4小时为单位,不足4小时的按4小时计)。额度内事假,每4小时扣发当月工资的2.5%,否则,每超过4小时扣发当月工资的5%,扣完当月全部工资为止。

5、职工婚假为10天(包括节假日在内),员工请婚假必须提前一周,以便公司安排工作;丧假3天;假期超过规定期限者按事假处理。

6、女职工产假为3个月(包括节假日在内),产假期间发放基本工资,产假超过规定期限的,按病假处理。女职工不满三年而生育的,产假期间不发放工资。

7、女职工哺乳期享有每天1小时的哺乳时间,时间延续到孩子满周岁时。

8、员工请病假必须出具有关证明,否则按事假处理。职工病假按累计计算,病假累计1个月以内的,每天扣发当月工资的3.5%,累计1个月以上,2个月以下者发放基本工资的80%,累计2个月以上者,发放基本工资的50%。

9、员工请假必须出具公司印制的正式请假条,16小时以内(含16小时)的,必须报请部门经理批准,16小时以上的报请总经理室批准,部门经理请假,应安排好本部门的工作并报请总经理室批准。员工所有请假以请假条为准,请假条上交办公室,无假条者一律按旷工处理。

10、员工假期结束后应及时销假,否则按旷工处理,无故旷工一天扣发当月工资的20%(不足一天按一天计)。

11、员工出差应填写《出差申请单》,并且由部门经理批准。《出差申请单》一式两份,交本部门经理一份(作报销用),一份交财务留存。

12、公司设立全勤奖,奖励三个月无任何迟到、早退、请假、旷工现象的职工,金额为100元。每月2日前办公室统计上月考勤结果报财务部,全勤奖随工资发放。

13、公司对会议进行考勤,在规定时间无故不按时到会者,按迟到处理,无故不参加会议者按旷工一天计。

14、对于多次迟到、早退,造成恶劣影响或严重损失的员工,依照公司有关规定处理。

15、公司员工红白喜事使用公司车辆,或在上班时间调用公司人员(原则不超过

5人),须报请办公室批准并办理登记手续。所调用人员可不用办理请假手续,未经办公室批准办理登记手续者视为事假或按旷工处理。逢公司员工红白喜事,公司办公室将代表全公司前往,并尽可能予以协助,以尽礼仪。

16、公司不鼓励员工红白喜事过于铺张,同时不提倡其他员工参加宴请。

17、凡公司员工(含家属)生育者,公司总经理办公室将前往探望并赠送礼品以示祝贺。为节约时间,提高效率,总经理室人员不再参加喜宴。同时,公司不提倡其他人员参加喜宴。

第一条公司综合管理部是公司劳动考勤的主管部门,负责考勤信息的收集、汇总及考勤工作的监督、检查,各部门应主动配合综合管理部开展考勤管理工作。

第二条公司实行综合工时制,工作时间为周一至周五8︰30—17︰30,其中12:00—14:00为午餐、休息时间。有工作任务时,员工应自觉缩短午餐、休息时间,加快完成工作任务。若遇国家法定节假日,公司根据经营管理需要实行轮流值班制。

第三条公司各部门员工上下班实行打卡制度,每日上下班各打卡一次,“钉钉”同适用。员工正常出勤没有打卡记录视为考勤异常,需于2个工作日内填报考勤异常说明表(即事由单),经部门负责人签字确认后交综合部备案。

第四条员工因公外出应“钉钉”报部门负责人审批。每月2日前,各部门将上月部门员工外出登记表汇总交综合部备案。

第五条员工考勤记录作为个人绩效考评的重要参考依据(“钉钉”为准)。

第六条员工迟到、早退30分钟及以内,每次扣罚30元;迟到、早退1小时以上,按旷工半天处理。当月迟到、早退累计达到6次或全年累计达到12次,按严重违纪,予以解聘处理。

第七条员工旷工1天,处以两倍日薪的等额罚款。当月累计旷工2天或全年累计旷工5天,按严重违纪,予以解聘处理。

第八条员工请假必须填写《请假事由单》,并在“钉钉”上按流程审批后执行;特殊情况需来电请示,并于事后2个工作日内补办相关手续,未经审批的请假作旷工处理。

第九条事假。每位员工当月请事假5天以内(含),按请假天数扣发工资。当月事假累计超过5天,当月绩效工资不予发放;当年事假超过20天,予以解聘处理。

第十条病假。员工请病假必须持医院证明(病例、诊断证明书)。

一、总则:

为了加强员工的出勤管理,严肃公司的工作纪律,保证公司正常的工作秩序,特制定本制度。

二、本制度的适用范围集团公司全体职员,包括旅游社会、会议,软件,导游公司工作人员。

三、考勤管理的部门为行政部,刘媛负责公司全面考勤管理。

四、考勤管理的原则

“实事求是,准确及时,严格纪律,重在管理”

五、考勤制度的内容

(一)考勤记录

1、公司实行月考勤制度,每月为一个考勤周期。夏季作息时间早08:30—午12:00

,下午14:00—晚18:00;冬季作息时间为早09:00-午12:00,下午14:00—17:30;冬,夏季作息时间调整由公司通知公告,周一至周六上班,周日休息,国家法定节假日正常放假(导游上团除外),如需加班,补发加班工资或节后按加班天数双倍调休。放假期间正常上班或上班前2小时到达公司;下班后3小时没有离开公司并且有实际业务产生的视为加班,导游或票务因特殊情况不计加班。员工每加班1次补发30元或抵消请假1天。

2、员工考勤实行早,晚班打卡制度,即每日早上,晚上下班前自己打卡考勤,一天两次;非作息员工考勤实行排班点名制度,即每天早上打卡报道,晚上可以不到公司打卡,一天一次,导游上团或销售出外搞活动时可以不打卡,由考勤人员记录。每月电脑同步考勤机记录一次,考勤管理人员不得修改,删除信息;门市部以电话点名方式,考勤人员打电话过去,门市部人员不要接听,然后用门市部电话打过来,作为出勤依据。(不定时抽查

)。门市工作人员上,下班推迟一个小时,中午不休息,轮换吃饭,周日不休息,每周一至周六可调休一天;不得私自调休,特殊情况需要调休时必须报行政部批准。

3、票务人员因特殊要求实行旺季早10点公司报到,下午四点公司报到;淡季同其它部门考勤统一执行。另:春运期间不计考勤50天,但要求电话畅通,不得间断公司业务。

4、员工上班期间如因公外出,须在管理平台行政中心任务管理分配任务中提交申请由所属部门领导签批,并经考勤人员在“考勤表”上登记,保持联系电话畅通,否则纪律检查一经发现视为旷工。

5、如员工上班前需提前办理公务或临时紧急出差,来不及在公司“打卡”,可回来后在管理平台行政中心任务管理分配任务中补填申请并由部门主管签批,如下午外出办理公务下班后来不及赶回,次日早晨可补填并由部门管签批。凡未按该程序执行,事后隐瞒真相而补签“考勤记录”的一律视为无效。

6、公司所有人员须先到公司报到后,方可外出办理各项业务。特殊情况需在管理平台行政中心任务管理分配任务中提交申请并经部门负责人签批报给行政部,否则严肃处理(旷工处理)。

7、迟到、或早退超过5分钟至半小时之内每次扣20元,超过半小时每次扣50元,连续5次扣除全勤工资。每月累计5次以上每次按100元扣除底薪。没有全勤工资人员从基本工资中扣除。

(二)病假

1、员工因病需要治疗或休息者,需有医疗单位诊断书或出示的证明,经领导同意后方可休息;对情况特殊,一时无法取得医疗证明者,先书面报告事后补办。员工必须填写“请假单”,一天以内(含一天)由所在部门经理签准,一天以上必须经人事部批准。“请病假单”由人事部审核存档;

2、员工请病假3天以内(含3天)且有医疗单位诊断书或出示证明的不扣工资,无医疗单位诊断书或出示的证明及请假3天以上的以请事假对待,按底薪÷工作日×累计请假天数扣除工资。

(三)事假

1、原则上公司不受理口信、电话请事假,若情况特殊,须先以口头方式请假,并在管理平台行政中心任务管理分配任务中提交申请,事后补填“请事假单”,按请假程序办理。

2、请事假一次连续超过3天或全月事假累计5天以上扣除当月全勤工资并按底薪÷工作日×累计请假天数扣除基本工资。请事假一次连续未超过3天或全月事假累计5天以内的只扣除基本工资。

(四)年休假、婚、产假、丧假规定

一、年休假

1、凡参加工作时间连续满三年以上职工,可享受5天年休假;连续满五年的职工,可享受7天年休假;连续满十年以上的职工,可享受15天年休假。年休息假为月对月执行,旺季不能休;同一岗位,同一部门的员工不能同时调休。

下列情况不享受年休假:

(1)当年请病假或疗养累计超15天。

(2)当年请事假超10天。

2、凡享受年休对象,未经准假,擅自离岗,未履行手续,按旷工处理。

3、员工休假原则上每年一次,根据需要在年内可分期安排,每次休假必须三天以上。当年假期不得跨年度累计使用。

4、职工在开除留用期内,解聘待岗人员,当年不享受休假。

二、婚假

职工符合婚姻法规定,实行晚婚晚育(男25周岁,女23周岁),按有关规定办理结婚登记,并取得结婚证其婚假15天。可在结婚日前一个月提交申请,并交接工作后准予请假。

三、产假

按照《女职工劳动保护条例》规定,女职工正常分娩产假90天,难产者(凭医院证明),增加产假15天。可在分娩预产期前1个月提交申请,并交接工作后准予休假。需要延长产假的扣发延期假内所有工资。

四、丧假

直系亲属(指双方父母、夫妻、子女)死亡时,给予丧假5天,在外地办理丧事,根据里程确定往返里程假。可在奔丧日前3天提交申请,并交接工作后准予请假。

五、休假期间的工资及待遇

员工请年休假,婚假,产假,丧假期间,基本工资照发,正常享受公司其它福利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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