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头条-男子因收入下降而想要毁约离婚协议
最近,四川省绵阳市一名男子因收入下降而想要毁约离婚协议,引起了社会的广泛关注。
据报道,该男子和前妻在离婚协议中约定孩子随父亲生活,父亲自愿承担全部抚养费。然而,由于男方患病多次手术并更换工作,导致收入下降,男方随后以孩子的名义起诉前妻,要求每月支付1000元的抚养费。
通过审理,三台县人民法院认为,虽然夫妻离婚时协议约定了孩子由父亲抚养,母亲不支付抚养费,但这并不违反法律规定,应当认定合法有效。但是,双方所达成的协议不能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意一方提出超出协议约定数额的合理要求。随着孩子年龄的增长,相应的经济开销也会不同程度增加。而黄某因为身体健康和工作变动等原因,其经济状况比以前更加困难。
考虑到孩子的实际需要、当地消费水平以及李某的经济承受能力,法院最终酌情确定母亲每月支付抚养费500元,以保障孩子健康成长。
在本案判决后,三台县人民法院承办法官多次主动向当事人解释判决,并得到了双方的接受。两位当事人表示将共同友好沟通,照顾好孩子的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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