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头条-网红“卖崽青蛙”“落网”!罚还是不罚?官方回应
身穿青蛙服
手里提着一群“小青蛙”
脖子上挂着收款二维码
最近,“卖崽青蛙”火遍网络
活跃在多地大街小巷
因蠢萌的造型
和有趣的互动
网红青蛙吸引了不少粉丝
蛙蛙的“出圈”,
还离不开与城管之间的“爱恨情仇”
近日,在上海街头
一只蛙蛙被城管拦截
还无奈当场褪去了“蛙皮”
相关视频在网上热传
引发大量讨论
网红“卖崽青蛙”到底做错了什么?
12日,上海市城管执法局局长徐志虎
在《民生一网通》节目中回应
“卖崽青蛙”实际还是在兜售玩具
“根据去年12月1日实施的《上海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21条规定,个人和单位禁止擅自在公共场所设摊经营、兜售物品。但是允许区政府、乡镇人民政府,划定特定区域,在这里规定业态、规定时段,从事一些设摊经营的活动。像这种行为,就属于擅自兜售物品的行为。所以显然是不符合法律规定的。实际上对行人、对环境也是种干扰。”
不过徐志虎局长也表示
对于“卖崽蛙“这样的情况
一般还是会采取
审慎监管、柔性执法
“这些新业态对社会影响比较小的这种违法行为,我们一般还是提倡采取教育、约谈警告的这种办法来解决。如果前期整改了,没有造成很坏的后果,那么基本我们还是提倡免于处罚。”
徐志虎强调,放开不是无序放开,在推动城市“烟火气”的同时,要不断创新监管方式,提高新业态经济模式的治理水平,提升城市服务能级。
此前也有“青蛙”被罚
今年4月,浙江宁波海曙区交警正在路口执勤,发现有人穿着“网红蛙”的人偶服骑着电动自行车出行,交警将其拦下,发现骑车的是一名男子,没有佩戴安全头盔。
于是,交警对其违法行为处以20元罚款的处罚。之后,男子在交警教育下,将头套摘下,佩戴好安全头盔后骑着电动自行车离开。
3月6日,浙江杭州一只
“卖崽蛙”被城管抓住
城管让其“面壁思过”
“网红蛙”该何去何从?
网友热议
不少网友指出,
“网红蛙”给大家带来了快乐,
甚至自己也想试试:
@黑鱼86:作为一个行人,他没有干扰到我。 @萌小萌的梦:还是想买一套 出去做社牛 @赶紧的叫姐姐:我也特想买一套,还得是手里拎一堆仔的那种,不为挣钱只为上街嗨皮任性放飞自我,反正没人认出我是谁 @二八贰五六_:说实话 想入手很久了
有网友说,
“网红蛙”不偷也不抢,
没有干扰行人,
不应该干涉:
@收集快乐送兔兔 :没偷没抢也不占道,在公园里也很应景,我真不理解 @蕊蕊妹妹o:看着挺可爱的 ,为什么要收走。
也有网友指出,
“蛙蛙”被罚让人觉得心疼又好笑
但城市管理也有法规
可爱的“外表”下
也要有守法的心
@民间_司改观察 :本质上是流动售卖,穿上玩偶服也是流动售卖。 @時空旅者TT :说实话,这种街头卖东西的需要制定好的政策,不应该不让卖,而是一个地方能让多少人卖。现在有一部分人看到这种好赚钱后就相继模仿然后在同一个地方卖,无论是秩序还是第一个卖的人都不是什么好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