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头条-合肥多家餐馆因卖“拍黄瓜”被罚 举报者疑为“职业打假人”

7月下旬,有媒体报道称,从安徽合肥市场监管部门了解到,合肥多家餐馆因未取得冷食类食品经营资质售卖凉菜被罚款。

2021年11月,包河区王良才酸菜鱼望湖城店因无资质在外卖平台上售卖凉拌黄瓜,被处以5000元罚款;2021年10月,庐阳区又驰餐饮店也因在网上销售“凉拌黄瓜”、“凉拌西红柿”、“盐水毛豆”等凉菜被罚款5000元。

“拍黄瓜”被罚迅速在网络上引起热议。有网友认为,这是重视食品安全的表现,应当支持;也有网友认为,“拍黄瓜”作为一道普通的家常菜,餐饮店这道菜很正常,罚款属于过度反应。

2019年,池州市青阳县的一家小餐馆因被举报售卖“拍黄瓜”遭罚款5000元。因为这笔罚款,原本盈利微薄的小店直接因资金链断裂倒闭。

老板张盛觉得自己很冤枉:“就是一道普通的菜,谁也没想到它属于冷食。”他认为,被举报是因为被“职业打假人”盯上了。

2021年11月因售卖凉拌黄瓜被处罚的王良才酸菜鱼/图源网络

【1】店铺被举报后关张

张盛开的小饭店在2019年倒闭了。

他曾在安徽省池州市青阳县庙前镇开了一家名叫“大厨小炉”的餐馆。餐馆并不大,经营一些家常菜品,收入能够维持着家里的生活。生活按部就班的过着,直到2019年,他接到了一则举报,称他的店铺没有冷食类食品制售的资格,却在卖凉菜“拍黄瓜”。

对于被举报,张盛直呼“冤枉”。“我们本来也不做凉菜,但就是拍黄瓜,谁家不拍个黄瓜呢?”

办下冷食类食品制售资格并不容易,需要专门的制冷间、空调间及消毒设备。张盛估计,全套办下来需要至少三四万元钱,这对张盛来说是一个天文数字。他也从没想过,“拍黄瓜”这道最普通的家常菜,会被算进“冷食类”的行列。

最初被举报时,青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给予了口头警告,并未罚款,张盛也停售了“拍黄瓜”这道菜。而举报者又“不依不饶”的将他举报至上级池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9年9月16日,池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下发《行政复议决定书》,要求青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重新办理投诉举报事宜,并对投诉举报人做出答复。

张盛收到的《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图源网络

这份《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显示,其“拍黄瓜”行为违反了《网络食品安全违法行为查处办法》第十六条第一款规定,未按照许可的类别范围销售食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货值金额不足一万元的,并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本案违法所得为15元。鉴于该餐馆在案发后积极配调查,积极整改,未造成严重危害后果,属于初次违法,责令涉事餐馆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并给予行政处罚,没收违法所得15元,并处5000元罚款。

被举报后,张盛由于这5000元,资金链断裂,不得不关闭了店铺。

张盛说,他家生活条件称得上困难。“上有老,下有小。”他家有四位老人,父亲和岳父母都已年过60,岳父中风,岳母的腿部有旧疾,“相当于半个残疾人。”67岁的父亲在工地上打小工,母亲和爱人则在家全职带两个小孩。两个孩子,大的7岁,小的只有2岁。

全家几乎都依靠着他的收入来维持生活。以前饭店还开着的时候,每月收入在4000多元,饭店倒闭后,他在外做零工维持生活,去其他小饭馆打杂、洗菜、偶尔做做小菜,每月收入缩减到2000多元,几乎比之前少了一半。

【2】举报者疑为职业打假人

张盛认为,整起事件背后都是“职业打假人”在运作着。“我有证据,市监局的人也跟我说他们是(职业打假人)。”

他记得,举报他的人的手机号码是安徽合肥的,微信的地址也是安徽合肥。他觉得,这个人就是安徽本地的“职业打假人”。

为何合肥频发类似事件?九派新闻分别在8月3日、4日多次拨打合肥市包河区、庐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电话,均无法接通。

张盛被举报时,他朋友的店铺也因为拍黄瓜被一同举报,他和朋友加上了举报者的微信。举报者问他们,想怎么解决这件事情。

“他们是很谨慎的,不会直接找你要钱。就问你想怎么解决,你说个数,他说不行,再说,到了他的心理预期就回可以。”张盛回忆道。

他的朋友最后给了举报者1000多元钱,举报者撤回了举报,而他没有交钱,举报者在举报到青阳县市监局处以口头警告后,又向上级部门池州市市监局递交举报。

张盛曾向举报者“求情”,讲述家庭困难的情况,希望对方能“放过自己”。举报者听了后,只说:“那我也没办法。”

在安徽合肥处罚多家“拍黄瓜”事件被爆出之后,九派新闻发现,在出售凉菜的店铺中,没有“资格”售卖冷食类食品的餐饮店还有很多。

在合肥20家售卖拍黄瓜、凉拌黄瓜等冷食的外卖店铺中,11家店铺的食品经营许可证上都没有冷食类食品制售的资质。

该情况在其他城市也并不少见。

九派新闻在美团外卖平台上随机查看了广州20家售卖拍黄瓜、凉拌黄瓜的外卖店铺,其中,8家店铺的食品经营许可证上没有冷食类食品制售的资质。在北京、上海等地也有类似情况。

【3】没有凉菜间就不能卖凉菜

那么,出售“拍黄瓜”到底需要哪些“资格”?

2016年实施的《网络食品安全违法行为查处办法》第十六条第一款规定,入网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依法取得许可,入网食品生产者应当按照许可的类别范围销售食品,入网食品经营者应当按照许可的经营项目范围从事食品经营。也就是说,在外卖平台上售卖凉菜制品,《食品经营许可证》的经营项目中必须有“冷食类食品制售”一项,否则属于超范围经营。

据《中国新闻周刊》报道称,拍黄瓜看似简单,但是从食品安全管理角度,是有非常严格的要求的。冷食和热食不同,热食经过高温烹饪过程,如煮沸或者炒制,能在一定程度上将细菌消灭。而凉菜则不然,由于没有高温杀菌的过程,因此更容易受到微生物的感染,特别是制作过程中生熟不分,混用刀具及案板,非常容易造成交叉感染。

而一位兰州牛肉面资深人士向《中国新闻周刊》表示,国内具备凉菜间的餐饮企业不到十分之一,快餐及小吃普遍性不具备凉菜间。

一位在河南驻马店从事餐饮业的老板对九派新闻表示,他此前在浙江开餐饮店时,市场监管部门上门检查时曾向他指出,由于没有专门的“凉菜间”,不能售卖凉菜。回到家乡开店后,由于需要配备专门的“凉菜间”与相关配套设施,自己店里从未出售冷食类食品。

现在,“职业打假”也引发了国家层面的关注。

2017年5月,最高法在答复人大代表时曾称“考虑在除购买食品、药品之外的情形,逐步限制职业打假人的牟利性打假行为”。

2021年全国两会上,全国人大代表、山西省市场监管局副局长李志强指出,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市场环境的变化,“职业打假人”发展速度极快,其从最初的以制止假冒伪劣产品的销售为目的逐渐蜕变为单纯营利的角色,从一开始单纯的消费维权转变为牟取高额赔偿回报,欺骗性与危害性并存,弊端逐渐显现,负面影响日益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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