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头条-哥哥1万元偷卖妹妹房子给女儿 究竟是怎么回事?

日前

广州市花都区人民法院公布了一起案例

担任残障妹妹监护人的哥哥

竟将妹妹的房产

以一万元“贱卖”给自己女儿

且没有实际支付

法院审理后认定该行为属无效行为

残障女孩被“消失”的房产

小葱(化名)从小双耳失聪、智力低下

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的残障人士

父母去世后

两个哥哥约定一起照顾小葱

两兄弟在办理父母两处房产继承手续时

协商一致

由大哥、小葱共同继承房产一

由二哥、小葱共同继承房产二

本文经用户投稿或网站收集转载,如有侵权请联系本站。

发表评论

0条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