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思-三千年读史,不外功名利禄;九万里悟道,终归诗酒田园

两种性格,两种命运。

诗仙是富商之子,祖籍四川,生于今吉尔吉斯斯坦托克马克,青年时期,仗剑天涯,游历四方,豪掷千金,以酒会友,本身亦性格乐观洒脱,才气侧漏,绣口一吐便是半个盛唐。然丈夫立于世,皆有建功立业,匡扶天下,分忧君父的壮志理想,诗仙倚其震古烁今的文采,得以立足长安,结交混圈各路权贵,作为个人仕途之援引,终获天子青睐,供奉翰林,招揽于御前。大明宫内,诗仙延续其狂放,诗酒齐发,力士为他脱靴,贵妃为其研墨,然凡事过犹不及,一入天家深似海,诗仙的大大咧咧,招致高力士的记恨,所做《清平调》诗云“可怜飞燕倚新妆”引得贵妃不悦,只得离开长安。中晚年期间政治站队错误,为反叛朝廷永王李璘之幕僚,归罪谋逆,幸得郭子仪力保,改流放夜郎,获赦后继续漂泊,卒于安徽当涂。

民间传言,太白舟中醉酒,见江面映月,跳水捞月而溺死。不愧是诗仙,不愧是最伟大的浪漫主义诗人,连死的方式都这么超凡脱俗。

反观高适,青年口吃,阅读障碍,习得一身武艺却无用武之地,也曾努力攀缘,而彼时大唐,一片文恬武嬉,粉饰太平,上阵杀敌的高家枪法,甚至比不上涂脂抹粉,矫揉造作的耽美男色。剧中,高适在陪李白游历纸醉温柔乡扬州时,难捱初心所想,与李白分道扬镳,重回家乡梁园,耕读不辍,慢慢的他读书精进,诗文水平屡创新高,开始被世人传唱。中年,投身蓟州边军,在苦寒边地,清冷孤月的搏杀中,写下了“战士军前半死生,美人帐下犹歌舞”慷慨激昂,雄浑沉郁的诗句;再后入哥舒翰幕僚,坐十年冷板凳,掌军中文书机要,亲历潼关惨败,安史叛军攻陷长安的家耻国难。

人的成长蜕变,往往就是在默默积累,屡败屡战中完成的。

及至暮年,高适官至剑南节度使,从“长安居大不易”的失业青年、蓟州下等边军、军中无名文书,到西南军区司令员,其中的跃升,不可为个人奋斗,艰苦卓绝,折而不挠,终不为下的自身成就。

李白高适,同为那个时代的人杰,两人亦是朋友。人生之路,各自有志,不分高低贵贱,后世评价角度不同,也各有侧重,仁者见仁,智者见智罢了。

然而看完电影我更喜欢高适。

李白才气空前绝后,在人群中这使得他更容易被人看到,被发现,老天赏饭,天赋这个东西不是随随便便就能比的,正因为此,李白比别人更容易得到,而遍历诗仙先生平,我们也能体会到,越是终南捷径,其另一面也是一种诅咒。

而高适的成长之路,则更像大多数普通人的奋斗,在漫长的岁月中提升打磨自己。

“你心中的一团锦绣, 终有脱口而出的一日。”

在剧尾,高适以退为进,弃守云山城,引吐蕃军主力攻芦水关,后亲率大军反杀,以回马枪形式,与严武援军前后夹击,大败敌军。监军太监程公公也感叹,素以严谨耿直的高中丞,也有出神入化的手笔,也为其惋惜,功劳归了严武。

“是的,没错,功劳给你们,我不要了,那你严武和程公公,还好意思再给皇帝上疏,挑我在任上的刺儿了吗?你们如果这样做,手底下亲历此战的将士能答应吗?他们会怎么看你们这两个新领导?军心能稳吗?”

“这一步,你李白能想到吗?”

最后,高适回到家乡,与书童在旷野溪流中漫谈诗文,人生天命,不过如此。

三千年读史,不外功名利禄;九万里悟道,终归诗酒田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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