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思-专精特新什么意思?专精特新认定办法?
一、专精特新的定义
"专精特新"是指中小企业具备"专业化、精细化、特色化、新颖化"的特征而言,定义如下:
“专”指专业化与专项技术,企业专注并深耕于产业链中某个环节或某个产品;
“精”指精细化,企业精细化生产、精细化管理和精细化服务等配套服务;
“特”指产品或服务的独特性与特色化,产品或服务具有行业或区域的独特性、独有性、独家生产的特点、有较高影响力和品牌知名度;
“新”指自主创新里与成果显著。
二、专精特新企业特点
“专精特新”企业正走在高质量发展的道路上。能呈现这五大特点与近年来重庆制造业领域形成的优势产业集群效应,科技创新能力不断提升,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并为企业发展“降本减负”密不可分,这些因素,一同营造了“专精特新”企业成长所需的生态。
三、专精特新主要领域
在核心基础零部件(元器件)、关键基础材料、先进基础工艺和产业技术基础等领域,涉及到新一代信息技术、高档数控机床和机器人、先进轨道交通装备、节能与新能源汽车、海洋工程装备及高技术船舶、生物医药及高性能医疗器械、农业装备、新材料、航空航天装备和电力装备领域等。
四、专精特新企业分类
依据工信部最新发布《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管理暂行办法》,将优质中小企业的发掘和培育分为创新型中小企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三个梯度。
五、创新型中小企业
科技型中小企业是指依托一定数量的科技人员从事科学技术研究开发活动,取得自主知识产权并将其转化为高新技术产品或服务,从而实现可持续发展的中小企业。
六、专精特新中小企业
“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指实现专业化、精细化、特色化发展,创新能力,质量效益好,是优质中小企业的中坚力量,。
七、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
中小企业发展潜力和培育价值处于成长初期的专精特新小企业,通过培育推动其健康成长,最终成为行业中或本区域的“巨人”。
八、创新型中小企业认定
创新性型中小企业认定包括直通车和评价指标两种方式:
(一)直通车
以下四条满足其一即可通过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
(1)三年内获得国家级或省级科技奖励。
(2)获得仍在有效期之内的高新技术企业(以及国家级技术创新示范企业、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和知识产权示范企业等荣誉)。
(3)拥有经认定的省部级以上研发机构。
(4)三年内获得机构投资者新增股权融资实缴500万元以上。
(对于多数企业来说,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是相对容易实现的条件。)
(二)评价指标
若企业不满足上述任何一条,还可通过指标评价进行申报。
考核维度包括创新能力、成长性、专业化三类六个指标,满分为 100 分,评价得分达到 60 分以上(其中创新能力指标得分不低于 20
分、成长性指标及专业化指标得分均不低于 15 分)即可通过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
九、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
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需同时满足以下四项条件:
(1)从事特定细分市场时间达到 2 年以上。
(2)上年度研发费用总额不低于 100 万元,且占营业收入总额比重不低于 3%。
(3)上年度营业收入总额在 1000 万元以上,或上年度营业收入总额在 1000 万元以下,但近 2
年内新增股权融资总额(合格机构投资者的实缴额)达到 2000 万元以上。
(4)评分达到 60 分以上或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① 近三年获得过省级科技奖励,并在获奖单位中排名前三;或获得国家级科技奖励,并在获奖单位中排名前五。
② 近两年研发费用总额均值在1000万元以上。
③ 近两年新增股权融资总额(合格机构投资者的实缴额)6000万元以上。
④ 近三年进入「创客中国」中小企业创新创业大赛全国500强企业组名单。
十、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认定
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认定需同时满足专、精、特、新、链、品六个方面指标。
(1)专业化指标。坚持专业化发展道路,长期专注并深耕于产业链某一环节或某一产品。截至上年末,企业从事特定细分市场时间达到 3
年以上,主营业务收入总额占营业收入总额比重不低于70%,近 2 年主营业务收入平均增长率不低于 5%。
(2)精细化指标 。重视并实施长期发展战略,公司治理规范、信誉良好、社会责任感强,生产技术、工艺及产品质量性能国内领先,
注重数字化、绿色化发展,在研发设计、生产制造、供应链管理等环节,至少 1
项核心业务采用信息系统支撑。取得相关管理体系认证,或产品通过发达国家和地区产品认证(国际标准协会行业认证)。截至上年末,企业资产负债率不高 于 70%。
(3)特色化指标。技术和产品有自身独特优势,主导产品在全国细分市场占有率达到
10%以上,且享有较高知名度和影响力。拥有直接面向市场并具有竞争优势的自主品牌。
(4)创新能力指标 。满足一般性条件或创新直通条件。
一般性条件,需同时满足以下三项:
① 上年度营业收入总额在 1 亿元以上的企业,近 2 年研发费用总额占营业收入总额比重均不低于 3%;上年度营业收入总额在 5000 万元—1
亿元的企业,近 2 年研发费用总额占营业收入总额比重均不低于 6%;上年度营业收入总额在5000 万元以下的企业,同时满足近2
年新增股权融资总额(合格机构投资者的实缴额)8000 万元以上,且研发费用总额3000 万元以上、研发人员占企业职工总数比重 50%以上。
② 自建或与高等院校、科研机构联合建立研发机构,设立技术研究院、企业技术中心、企业工程中心、院士专家工 作站、博士后工作站等。
③ 拥有 2 项以上与主导产品相关的Ⅰ类知识产权,且实际应用并已产生经济效益。
创新直通条件。满足以下一项即可:
① 近三年获得国家级科技奖励,并在获奖单位中排名前三。
② 近三年进入「创客中国」中小企业创新创业大赛全国50 强企业组名单。
(5)产业链配套指标。位于产业链关键环节,围绕重点产业链实现关键基础技术和产品的产业化应用,发挥「补短板」「锻长板」「填空白」等重要作用。
(6)主导产品所属领域指标
。主导产品原则上属于以下重点领域:从事细分产品市场属于制造业核心基础零部件、元器件、关键软件、先进基础工艺、关键基础材料和产业技术基础;或符合制造强国战略十大重点产业领域;或属于网络强国建设的信息基础设施、关键核心技术、网络安全、数据安全领域等产品。
“专精特新”分别指专业化、精细化、特色化、新颖化的发展特征。通过引导中小企业专精特新发展,进一步激发中小企业活力和发展动力,推动中小企业转型升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