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兵宣传工作讲话(2)

同志们:

根据上级安排,一年一度的冬季征兵工作又将开始。为此,我讲三点意见。

一、深化认识,切实增强做好征兵工作的责任感

今年我区征兵工作任务比往年更加繁重,全区各级有关部门一定要站在讲政治、顾大局的高度,进一步深化对征兵工作的认识,不断增强做好征兵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一)做好征兵工作是加强军队国防建设的需要。巩固的国防和强大的军队,是国家主权、安全、领土完整的坚强后盾。当前,我国经济社会发展正处于难得的战略机遇期,国民经济持续增长,综合国力显著增强,国际地位日益提高,各项建设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但是,我们必须清醒认识到,尽管和平与发展仍是当今世界的主题,但世界并不太平,局部战争时有发生,尤其是随着国际政治经济秩序发生深刻变化,亚太地区已成为各种力量角逐的重点区域,一些国家借机挑衅我国领土主权和海洋权益,特别是近期日本对我国固有领土钓鱼岛实行“国有化”挑衅,使周边环境的战略压力和地缘风险明显加大。面对新的安全形势,必须建设强大的军队和稳固的国防。征兵工作能否做好,直接关系到部队的战斗力,关系到国家安危、民族兴衰。换句话讲,如果对征兵工作不负责任,就是对国家安全不负责任,这是一个严肃的政治问题,希望大家要有这样的认识高度。

(二)做好征兵工作是加强军政军民团结的需要。征兵工作涉及千家万户和社会生活方方面面。征兵工作做得好不好,直接关系到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直接关系到党委、政府和军队在人民群众中的形象,直接关系到军政军民团结和社会稳定大局。做好征兵工作,对地方来讲,是一项最重要的拥军优属工作;对部队来讲,也是一项重要的拥政爱民工作。对此,全区各级有关部门一定要高度重视,坚持以更高的标准、更严格的纪律,扎扎实实做好各项工作,确保高标准、高质量完成征兵工作任务。要通过征兵工作的顺利开展,不断巩固发展军民同呼吸、共命运、心连心的生动局面,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奠定坚实的基础。

(三)做好征兵工作是上级党委政府的严格要求。征兵工作是上级党委、政府交给我们的一项严肃的政治任务。今年征兵工作会议再次强调了征兵工作的纪律要求和工作要求,对工作提出了“三无”目标即,无一个区县完不成任务,无一人责任退兵,无一例违纪举报。这个目标很高,这就要求各级有关部门对征兵工作务必高度重视,一开始就要做到计划周密、部署到位、落实到位,把上级交给我们的这项政治任务真正完成好。

二、把握工作要求,着力提高应征入伍新兵质量

征兵工作的根本目的,就是为部队输送优秀兵员,保证军队建设的需要。各乡镇、区级有关部门要在提高新兵质量上下功夫,把措施定实,把工作做细,切实把最优秀的青年送入部队。

(一)要严格执行政策。近几年,有些地方新兵质量之所以出问题,不是政策不明确,也不是规定不具体,主要是从事征兵工作的少数同志纪律观念不强,执行政策规定不严格、不坚决;甚至个别同志还搞“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明知故犯。我区近几年的征兵工作实践证明,只有认真执行国务院、中央军委征兵命令,严格按征兵的政策规定办事,征兵工作才能搞好,新兵质量才能得到保证。各级有关部门特别是具体从事征兵工作的同志,要加强对征兵政策的学习了解,做到在政策宣传解释时统一口径,在开展征兵工作时严格遵守,确保我区征兵工作依法有序开展。

(二)更加重视宣传发动。每年的征兵工作会议都在强调宣传工作,但是从实际情况看,少数乡镇、街道在宣传发动上仍然不够重视,只停留在挂挂标语,办个橱窗,只立足于召集民兵连长开个会、发宣传资料,对宣传效果重视不够,影响了我区征兵工作任务的顺利完成。今年,各级各单位要把宣传工作作为征兵工作关键环节来抓,集中一段时间,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标语、板报、宣传单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兵役法》、《征兵工作条例》以及义务兵征集、优待、安置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充分调动广大适龄青年报名参军的积极性,努力营造“一人当兵、全家光荣”的良好社会氛围。目前,有很大一部分适龄青年的父母对国家的优抚政策和义务兵享受的待遇了解不够,各级各单位要进一步加强宣传工作的针对性,既要宣传国家的安抚政策,也要给老百姓算小账,让他们明白当兵不吃亏,真正让广大适龄青年的父母感到,送孩子到部队去发展是一种正确选择,充分调动他们送子女参军的热情。

(三)严格新兵征集标准。征兵的政策规定和条件标准都很明确、很具体,保证新兵质量就是要坚决执行条件标准,严格按照政策规定办事,认真把好审查关,确保新兵政治、身体、文化、年龄“四合格”。在征兵过程中,要严格按程序办事,任何单位和个人不能搞变通,更不能擅自放宽条件、降低标准,保证征兵政策规定不折不扣得到贯彻落实。特别是区公安、卫生、教育等部门要严格履行自身职责,每个环节都要落实责任制,做到谁签字、谁负责,坚决杜绝退兵尤其是责任退兵情况发生。

(四)严明征兵工作纪律。区征兵办要组织参加征兵体检、政审等工作的人员进行一次廉洁征兵教育,在学习廉洁征兵规定的基础上,充分利用正反两方面的典型事例,增强法律意识和政策观念。要不断提升征兵工作的透明度,认真落实征兵工作“公示制”,切实做到“三公开”(即征兵政策公开、征兵纪律公开、征兵程序公开)、“五公示”(即确定的预征对象必须公示、确定上站体检人员必须公示、体检合格人员必须公示、政审合格人员必须公示、新兵名单必须公示)。要加大对违法违纪问题的查处力度,纪检部门要全程参加征兵工作,加强对征兵工作的监督,严肃查处征兵工作中以权谋私、索贿受贿、徇私舞弊等违法违纪问题,坚决制止借征兵之机进行乱摊派、乱收费的现象,确保做到廉洁征兵。

三、强化组织领导,确保圆满完成征兵工作任务

征兵工作是一项涉及面广的社会系统工程,而且时间紧、任务重、要求高。为此,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强化措施,落实责任,工作中要做到以下四点。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乡镇、街道,区级有关部门要结合自身职能职责以及目标任务,把征兵工作作为当前的一项重要任务,摆上重要议事日程。特别是各乡镇、街道的主要领导要重视、关心、支持征兵工作,及时研究解决征兵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要坚持周密安排部署,精心组织实施,做到任务明确、责任落实;要抽调得力干部组建征兵办,并对征兵工作所需人、财、物及时保障到位。各基层武装部长不管是专职还是兼职,当前必须以主要精力抓好征兵工作,带队上街头咨询、进院坝宣传、进家门发动,迅速营造踊跃报名应征的浓厚氛围。

(二)明确职责分工。区人武部、区征兵办要切实发挥牵头作用,加大协调力度,对各单位征兵工作加强指导、积极督促。区公安局要认真组织征兵政治审查,杜绝新兵出现政治问题。区卫生局要按照体检标准和办法,具体抓好征兵体检工作,严防把身体不合格的青年征入部队。区财政局要按时足额划拨征兵经费,保证征兵工作的顺利开展。区民政局要及时做好优抚安置工作,切实保障士兵的合法权益。区教委要积极配合区公安局做好应征青年的文化审查工作,杜绝假学历、假文凭等情况。区交委要组织好新兵的输送,确保安全。区监察局要全程参与征兵工作,加强征兵各个环节的监督。各乡镇、街道在征兵工作第一线,征兵有关具体工作、具体任务要靠大家去落实,在今天会议结束后,要尽快启动宣传发动工作。区级其他相关部门、企事业单位、区属各重点企业要利用开职工大会的机会在职工中广泛宣传发动,必要时区征兵办可派人协助开展政策宣传。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强化职能意识,既要做到分工明确,又要做到紧密配合,努力形成推进征兵工作的强大合力。

(三)加强督促检查。征兵期间,有关单位的负责同志要深入基层,深入一线,实施面对面的指导、检查,确保各项工作措施得到有效落实。区征兵办要把工作重点从事后检查转到事前准备和事中检查上来,采取明察暗访等方式,及时发现和纠正征兵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切实提高征兵工作实效。

(四)严格责任追究。去年,区政府研究出台了《征兵工作问责办法》和《逃避兵役处理规定》,对征兵工作任务顺利完成起到了较好的作用。今年,为把上级党委政府的要求贯彻好、落实好,要更为严肃认真地抓好《办法》和《规定》的落实。在此,特别强调,对主要领导不重视、宣传发动不深入、征兵任务未完成、征兵工作弄虚作假的单位,区委、区政府不但要追究具体人员的责任,还要追究各乡镇。各单位征兵工作任务完成情况,将纳入单位年度综合目标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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