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柳宗元的诗10首

《长沙驿前南楼感旧 / 昔与德公别于此》柳宗元

这是一首“感旧”之作。所感怀的对象为三十年前见到的“德公”,德公已如海鹤仙逝。当年一别,转眼三十载了,生死存亡真是无常啊!触发其感怀的媒介则是“长沙驿前南楼”。下面就是小编给大家带来的柳宗元的诗,希望能帮助到大家!

长沙驿前南楼感旧 / 昔与德公别于此

朝代:唐朝|作者:柳宗元

海鹤一为别,存亡三十秋。

今来数行泪,独上驿南楼。

田家三首

朝代:唐朝|作者:柳宗元

蓐食徇所务,驱牛向东阡。

鸡鸣村巷白,夜色归暮田。

札札耒耜声,飞飞来乌鸢。

竭兹筋力事,持用穷岁年。

尽输助徭役,聊就空自眠。

子孙日已长,世世还复然。

篱落隔烟火,农谈四邻夕。

庭际秋虫鸣,疏麻方寂历。

蚕丝尽输税,机杼空倚壁。

里胥夜经过,鸡黍事筵席。

各言官长峻,文字多督责。

东乡后租期,车毂陷泥泽。

公门少推恕,鞭朴恣狼藉。

努力慎经营,肌肤真可惜。

迎新在此岁,唯恐踵前迹。

古道饶蒺藜,萦回古城曲。

蓼花被堤岸,陂水寒更绿。

是时收获竟,落日多樵牧。

风高榆柳疏,霜重梨枣熟。

行人迷去住,野鸟竞栖宿。

田翁笑相念,昏黑慎原陆。

今年幸少丰,无厌饘与粥。

零陵春望

朝代:唐朝|作者:柳宗元

平野春草绿,晓莺啼远林。

日晴潇湘渚,云断岣嵝岑。

仙驾不可望,世途非所任。

凝情空景慕,万里苍梧阴。

哭连州凌员外司马

朝代:唐朝|作者:柳宗元

废逐人所弃,遂为鬼神欺。

才难不其然,卒与大患期。

凌人古受氏,吴世夸雄姿。

寂寞富春水,英气方在斯。

六学成一贯,精义穷发挥。

著书逾十年,幽赜靡不推。

天庭掞高文,万字若波驰。

记室征两府,宏谋耀其奇。

车酋轩下东越,列郡苏疲羸。

宛宛凌江羽,来栖翰林枝。

孝文留弓剑,中外方危疑。

抗声促遗诏,定命由陈辞。

徒隶肃曹官,征赋参有司。

出守乌江浒,左迁湟水湄。

高堂倾故国,葬祭限囚羁。

仲叔继幽沦,狂叫唯童儿。

一门即无主,焉用徒生为!

举声但呼天,孰知神者谁?

泣尽目无见,肾伤足不持。

溘死委炎荒,臧获守灵帷。

平生负国谴,骸骨非敢私。

盖棺未塞责,孤旐凝寒颸。

念昔始相遇,腑肠为君知。

进身齐选择,失路同瑕疵。

本期济仁义,合为众所嗤。

灭身竟不试,世义安可支!

恬死百忧尽,苟生万虑滋。

顾余九逝魂,与子各何之?

我歌诚自恸,非独为君悲!

古东门行

朝代:唐朝|作者:柳宗元

汉家三十六将军,东方雷动横阵云。

鸡鸣函谷客如雾,貌同心异不可数。

赤丸夜语飞电光,徼巡司隶眠如羊。

当街一叱百吏走,冯敬胸中函匕首。

凶徒侧耳潜惬心,悍臣破胆皆杜口。

魏王卧内藏兵符,子西掩袂真无辜。

羌胡毂下一朝起,敌国舟中非所拟。

安陵谁辨削砺功,韩国讵明深井里。

绝胭断骨那下补,万金宠赠不如土。

与崔策登西山

朝代:唐朝|作者:柳宗元

鹤鸣楚山静,露白秋江晓。连袂度危桥,萦回出林杪。

西岑极远目,毫末皆可了。重叠九疑高,微茫洞庭小。

迥穷两仪际,高出万象表。驰景泛颓波,遥风递寒筱。

谪居安所习,稍厌从纷扰。生同胥靡遗,寿比彭铿夭。

蹇连困颠踣,愚蒙怯幽眇。非令亲爱疏,谁使心神悄。

偶兹遁山水,得以观鱼鸟。吾子幸淹留,缓我愁肠绕。

游朝阳岩遂登西亭二十韵

朝代:唐朝|作者:柳宗元

谪弃殊隐沦,登陟非远郊。

所怀缓伊郁,讵欲肩夷巢。

高岩瞰清江,幽窟潜神蛟。

开旷延阳景,回薄攒林梢。

西亭构其巅,反宇临呀庨。

背瞻星辰兴,下见云雨交。

惜非吾乡土,得以荫菁茆。

羁贯去江介,世仕尚函崤。

故墅即沣川,数亩均肥硗。

台馆集荒丘,池塘疏沈坳。

会有圭组恋,遂贻山林嘲。

薄躯信无庸,锁屑剧斗筲。

囚居固其宜,厚羞久已包。

庭除植蓬艾,隟牖悬蟏蛸。

所赖山水客,扁舟柱长梢。

挹流敌清觞,掇野代嘉肴。

适道有高言,取乐非弦匏。

逍遥屏幽昧,澹薄辞喧呶。

晨鸡不余欺,风雨闻嘐嘐。

再期永日闲,提挈移中庖。

戏题石门长老东轩

朝代:唐朝|作者:柳宗元

石门长老身如梦,旃檀成林手所种。

坐来念念非昔人,万遍莲花为谁用?

如今七十自忘机,贪爱都忘筋力微。

莫向东轩春野望,花开日出雉皆飞。

雨晴至江渡

朝代:唐朝|作者:柳宗元

江雨初晴思远步,日西独向愚溪渡。

渡头水落村径成,撩乱浮槎在高树。

驳复仇议

朝代:唐朝|作者:柳宗元

臣伏见天后时,有同州下邽人徐元庆者,父爽为县吏赵师韫所杀,卒能手刃父仇,束身归罪。当时谏臣陈子昂建议诛之而旌其闾;且请“编之于令,永为国典”。臣窃独过之。

臣闻礼之大本,以防乱也。若曰无为贼虐,凡为子者杀无赦。刑之大本,亦以防乱也。若曰无为贼虐,凡为理者杀无赦。其本则合,其用则异,旌与诛莫得而并焉。诛其可旌,兹谓滥;黩刑甚矣。旌其可诛,兹谓僭;坏礼甚矣。果以是示于天下,传于后代,趋义者不知所向,违害者不知所立,以是为典可乎?盖圣人之制,穷理以定赏罚,本情以正褒贬,统于一而已矣。

向使刺谳其诚伪,考正其曲直,原始而求其端,则刑礼之用,判然离矣。何者?若元庆之父,不陷于公罪,师韫之诛,独以其私怨,奋其吏气,虐于非辜,州牧不知罪,刑官不知问,上下蒙冒,吁号不闻;而元庆能以戴天为大耻,枕戈为得礼,处心积虑,以冲仇人之胸,介然自克,即死无憾,是守礼而行义也。执事者宜有惭色,将谢之不暇,而又何诛焉?

其或元庆之父,不免于罪,师韫之诛,不愆于法,是非死于吏也,是死于法也。法其可仇乎?仇天子之法,而戕奉法之吏,是悖骜而凌上也。执而诛之,所以正邦典,而又何旌焉?

且其议曰:“人必有子,子必有亲,亲亲相仇,其乱谁救?”是惑于礼也甚矣。礼之所谓仇者,盖其冤抑沉痛而号无告也;非谓抵罪触法,陷于大戮。而曰“彼杀之,我乃杀之”。不议曲直,暴寡胁弱而已。其非经背圣,不亦甚哉!

《周礼》:“调人,掌司万人之仇。凡杀人而义者,令勿仇;仇之则死。有反杀者,邦国交仇之。”又安得亲亲相仇也?《春秋公羊传》曰:“父不受诛,子复仇可也。父受诛,子复仇,此推刃之道,复仇不除害。”今若取此以断两下相杀,则合于礼矣。且夫不忘仇,孝也;不爱死,义也。元庆能不越于礼,服孝死义,是必达理而闻道者也。夫达理闻道之人,岂其以王法为敌仇者哉?议者反以为戮,黩刑坏礼,其不可以为典,明矣。

请下臣议附于令。有断斯狱者,不宜以前议从事。谨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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