座右铭-中国律师的座右铭
1、无论何人,如为他人制定法律,应将同一法律应用于自己身上。
2、在一切能够接受法律支配的人类的状态中,哪里没有法律,那里就没有自由。
3、人人必知小法律,天天不做违法事。
4、法律就像旅行一样,必须为明天做准备。它必须具备成长的原则。
5、恪守法规,画出圆满人生。
6、法治意味着,政府除非实施众所周知的规则,否则不得对个人实施强制。
7、自由就是做法律许可范围内的事情的权利。
8、法令所以导民也,刑罚所以禁奸也。
9、法律之内,应有天理人情在。
10、尽量大可能把关于他们的意志的知识散布在人民中间,这就是立法机关的义务。
11、法律存在于另一个世界,但它自认为它是整个世界。
12、法发展的重心不在立法、不在法学,也不在司法判决,而在社会本身。
13、法律不是保护崇高,而是保护一般。
14、自由是一种必须有其自己的权威、纪律以及制约性的生活方式。
15、法律解释者都希望在法律中寻获其时代问题的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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