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路安全保护条例宣传标语大全

《公路安全保护条例》宣传标语大全:

● 关爱生命,拒绝超限。

● 路为国脉,法系民生。

● 公路损坏,百业受害。

● 平安公路,和谐社会。

● 修路护路,文明致富。

● 爱护公路,从我做起。

● 保护公路就是保护生命。

● 公路好一点,致富快一点。

● 爱路始于心,护路重在行。

● 公路通四方,致富达八方。

● 路畅平安行,人和国家兴。

● 一条安全路,畅通保致富。

● 家在公路边,护路我当先。

● 修路为人民,爱护靠大家。

● 今天不爱路,明天路难行。

● 保护农村路,服务新农村。

● 修路得民心,护路顺民意。

● 保护公路是你我共同的责任。

● 保护公路安全,严禁沿路搭建。

● 把心放在路上,把路放在心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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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爱护公路树木,建设绿色长廊。

● 树立护路新风,共创平安家园。

● 保护公路安全,关爱生命久远。

● 爱护脚下公路,方便你我出行。

● 保护公路设施,倡导安全出行。

● 车辆超限一吨,危险增加十分。

● 人人保护公路,天天出行平安。

● 打造平安公路,构建和谐社会。

● 维护路产路权,优化发展环境。

● 人人需要公路,护路人人有责。

● 维护路产路权,优化发展环境。

● 爱路护路光荣,毁路占路可耻。

● 公路是经济社会发展的生命线。

● 建设美好家园从爱路护路做起。

● 国道省道乡村道,条条都是致富道。

● 群防群治护好路,群策群力保安全。

● 公路为生活提速,安全靠你我保护。

● 千桥万路百姓路,大家携手来爱护。

● 损坏公路要报告,私自逃逸受处罚。

● 护路是我的职责,爱路是你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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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保护公路是责任,爱护公路是美德。

● 百业兴隆靠交通,万家团圆靠安全。

● 公路受国家保护,公路要大家爱护。

● 爱护村村致富路,促进户户奔小康。

● 要想富,先修路,要更富,护好路。

● 公路管理千秋业,平安和谐万代兴。

● 公路保护全方位,和谐交通零距离。

● 您爱公路多一点,公路回报久一点。

● 公路为致富提速,安全靠大家呵护。

● 我以我心爱公路,我以我行护安全。

● 公路安全源于心,同防同护践于行。

● 远离公路建房屋,住得安全又舒服。

● 请勿在公路建筑控制区内违章搭建。

● 公路两边要盖房,先找路政来丈量。

● 为了公路顺又畅,莫把公路当市场。

● 修建公路促发展,保护公路惠民生。

● 公路连着你我他,爱路护路靠大家。

● 公路连接千万家,畅洁绿美靠大家。

● 为了您和家人幸福,请勿超限运输。

● 路桥承重有限度,货车装载应知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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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超限运输猛于虎,毁路断桥百姓苦。

● 违法超限运输是公路头号“杀手”。

● 加强区域联动,消除治超“死角”。

● 依法保护公路是每个公民应尽的义务。

● 爱路源于一点一滴,护路始于一举一动。

● 加强路网运行管理,服务公众便捷出行。

● 建立长效治理机制,巩固扩大治超成果。

● 违法超限害人害己,合法运输利国利民。

● 修路架桥造福社会,超限运输贻害无穷。

● 公路保护人人出力,和谐交通个个受益。

● 破坏公路坑人害己,爱路护路富国利民。

● 加强公路路政管理,创建和谐交通环境。

● 爱护公路人人有责,损坏公路依法赔偿。

● 保障公路安全畅通,服务地方经济发展。

● 加强公路养护管理,确保道路安全畅通。

● 管好公路保障畅通,保护公路造福人民。

● 享受安全通行权利,履行保护公路义务。

● 路产路权不容侵犯,依法治路保障安全。

● 珍爱生命,关爱路桥,请君切莫超限运输。

● 手拉手参与公路保护,心连心共建交通和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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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把我的爱心铺在路上,把您的关心留在路上。

● 文明行路从脚下起步,爱路护路从你我做起。

● 畅洁绿美安的公路环境离不开您的大力支持。

● 建养并重,科技兴路,依法管理,保障畅通。

● 统筹规划,建管并重,保障畅通,依法治路。

● 想一想无路可走的痛苦,请爱惜我们脚下的路。

● 依法保护公路,服务公众出行,促进经济发展。

● 安全是公路最美的风景,护路是你我共同的心愿。

● 依法加强公路安全保护,提高公路通行服务能力。

● 维护路产路权群策群力,公路安全畅通利国利民。

● 禁止在公路建筑控制区内修建建筑物和地面构筑物。

● 少一点“滴、洒、遗、漏”,多一份“畅、安、舒、美”。

● 贯彻实施《公路安全保护条例》,促进公路事业可持续发展。

● 提升养护管理水平,提高通行保障能力,提供优质出行服务。

● 对一年内违法超限运输超过三次的货运车辆,吊销车辆营运证。

● 我筑一条大路盼望您平平安安,您献一份爱心保公路完完整整。

● 《公路安全保护条例》是实现公路完好、安全和畅通的法律保障。

● 对一年内违法超限运输超过三次的货运车辆驾驶人,责令停止从事营业性运输。

●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破坏、损坏、非法占用或非法利用公路、公路用地和公路附属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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