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买5桶过期油超市称恶意购买

一般情况下说的“保质期”,是指在那个期限内,食品的任何一方面都没有发生明显的变化,据悉有一女子买5桶过期油超市称恶意购买,这是怎么一回事呢?恶意购买过期食品怎么处理?和小编一起来详细了解一下吧。

女子买5桶过期油超市称恶意购买

女子买5桶过期油超市称恶意购买,山东济南汪女士因购买到过期花生油向超市索赔,超市却说,她知道该花生油过期才进行购买,所以不赔。最后法院判了:十倍赔偿。

汪女士在某超市购买某品牌花生油5桶,但是回家后发现5桶花生油都是过期一个多月。

她就向某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进行举报,监管局调查后也对某超市进行了罚款,但超市不愿意对汪女士做出赔偿,理由就是:

市场监督局已经处罚了,而且她是知道过期还买。汪女士无奈就将超市告上了法院。

网友表示:过期食品,跟打不打假有什么关系,卖过期就应该接受处罚。就算是职业打假又怎样呢?

超市错在先,应该十倍赔偿。

但凡超市自己做好商品过期检查,就不会出现这种问题,职业打假出发点是个人利益,但是打击了部分商家的不道德行为。

恶意购买过期食品怎么处理

如果消费者买到过期食品,可以要求商户退货或者更换,去找商户索赔,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造成人身、财产或者其他损害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或者销售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消费者除要求赔偿损失外,还可以向生产者或者销售者要求支付价款十倍或者损失三倍的赔偿金,赔偿金额不足一千元的,赔偿一千元。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 第一百四十八条 消费者因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受到损害的,可以向经营者要求赔偿损失,也可以向生产者要求赔偿损失。

接到消费者赔偿要求的生产经营者,应当实行首负责任制,先行赔付,不得推诿;属于生产者责任的,经营者赔偿后有权向生产者追偿;属于经营者责任的,生产者赔偿后有权向经营者追偿。

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或者经营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消费者除要求赔偿损失外,还可以向生产者或者经营者要求支付价款十倍或者损失三倍的赔偿金;

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一千元的,为一千元。但是,食品的标签、说明书存在不影响食品安全且不会对消费者造成误导的瑕疵的除外。

相关案例:女子买到过期酸奶找商家理论,被指疑似职业打假人

江西南昌,程女士和家人在逛商场时购买了3瓶酸奶,可是回家准备喝的时候,竟然发现酸奶都是过期的。

据悉,程女士购买的3瓶酸奶回到家后便直接放在了冰箱内,其中1瓶拿出来准备打开喝,不经意间发现酸奶居然超过保质期了,随后程女士从冰箱内拿出另外2瓶看了下,发现都过期了。

然后程女士找到超市小票,并拿上3瓶已经过期的酸奶,到商场说法,万万没想到的是,商场竟然不承认酸奶是他们出售的。

面对该商场蛮横无理的态度,程女士向市监局进行了举报,并联系了媒体报道此事,没想到商场更是语出惊人,“程女士是在商场买过3瓶酸奶,但现在很多无事生非的职业打假人,专门做这种事情来侮蔑卖家”。

也就是说,商场虽然承认了程女士在他们那儿买过酸奶,但怀疑程女士故意掉包,用过期的向商场索赔。

有网友表示,如果程女士真的是职业打假人,她会在付过钱后直接索赔,而不是拿到家在费事的去索赔。

还有网友表示,商场在遇到问题后不思量解决问题的方法,去检查是否存在过期产品,反而和顾客纠缠,殊不知即使顾客是职业打假人,商场也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

那么问题来了,如果商场真的存在出售过期产品的行为该如何处罚?

根据《食品安全法》第148条第2款,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或者经营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消费者除要求赔偿损失外,还可以向生产者或者经营者要求支付价款十倍或者损失三倍的赔偿金;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一千元的,为一千元。

过期酸奶属于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如果商场售给程女士过期酸奶的情况属实,那么程女士便可以要求商场退一赔十,如果赔偿的金额不足1000元,那么需要按照1000元赔偿。

同时根据《食品安全法》124条第2项,用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生产食品、食品添加剂,或者经营上述食品、食品添加剂,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和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并可以没收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料等物品;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货值金额不足一万元的,并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一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十倍以上二十倍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许可证。

也就是说,在程女士向市监局举报之后,市监局可对该商场产品及程女士购买的酸奶进行调查,如发现商场存在出售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市监局可视违法情对该商场作出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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