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局上半年工作总结
篇一:民政局上半年工作总结范文
因“5·12”四川省汶川县发生8.0级地震,我区普遍受到不同程度的波及影响,灾情就是命令,全局人员迅速做出反映,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开展赈灾救助。5月12日下午4:00,向全区各镇乡、街道民政办公室发出紧急通知,要求各镇乡、街道民政办工作人员加强24小时值班,坚守工作岗位,及时收报灾情,做到不谎报、不错报、不瞒报、不假报。所有上报资料必须经领导审核后上报。坚持24小时值班制度,时时向各镇乡、街道、区级有关部门收集灾情数据,按照要求汇总后上报区政府,经区领导审定后上报重庆市民政局。从5月12日起至6月5日坚持24小时不间断收集各地灾情,截至6月10日,已向区政府连续上报25期累计灾区数据,向市民政局报送4次灾情续报。完成地震灾情评估汇总。全区因“5·12”地震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9426.6万元,紧急转移城乡因灾人口1689人。三是积极组织赈灾募捐。承担了区委、区政府“5·12”大型义演捐赠的接收工作。截至6月19止,**区慈善会共募集现金835.574506万元,累计募集物资折款572.2572万元。四是强化救灾物资安全管理和调运。制定了救灾仓库安全应急预案,切实加强救灾物资仓库管理,全力保证救灾物资安全和及时调运。做好救灾物资调运安排,随时确保救灾需要;按照市救灾物资中心的安排,已向梁平县调运救灾帐篷200顶;为赴四川灾区实施医疗救助医务人员配送救灾帐篷2顶;为四川灾区运输救灾物资车辆开具救灾物资专用通行证36张;我局对因灾返乡的21位灾民实施了救助;对四川灾区14名伤员治愈和16名陪护人员返回原籍提供了帮助,派专车护送;派出2名火化工赴四川崇州市,帮助灾区工作。
建立了**区灾情信息员制度
我局对村(社区)建立民政灾情信息员队伍作出安排。目前,全区448个行政村和184个社区居委会分别都配备了兼职的灾情信息员,拓展了灾情信息基层网络,使基层灾情信息更具有准确性,为迅速准确实施救助提供依据和组织保证。
完成了陈家坝晒网村灾民集中建房点、太安镇钟刘村面坊、秦家老屋灾民集中建房点的建设任务。112户灾民在6月底前搬进新居。
稳步推进城乡低保、五保户供养、医疗救助、城市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
一是落实城乡低保政策落实。按照应保尽保、不应保坚决不保的原则,进一步加强了动态管理和分类施保工作,我局与就业、社保部门建立了信息共享制度,强化劳动保障信息在低保审核中的作用。1-6月共取消1288户2846人的城市低保资格,将2415户5144户符合条件的纳入低保范围。截止6月底全区有41938户94451人城市低保对象、19595户41703人农村低保对象。16月发放城市低保金6411.28万元、农村低保金590.77万元,保障了城乡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
二是切实保障农村五保对象合法权益。1-6月向7588名农村五保户发放供养经费455.28万元,确保了他们的基本生活。争取到民政部“霞光计划”项目,扩建了天城敬老院。
三是扎实开展医疗救助。进一步简化医疗救助程序,按照更有效、更方便、更快捷的原则开展救助工作,半年来向1.78万名困难群众救助339.77万元,缓解了困难群众看病难问题,一定程度上减少了因病致贫现象。
救助管理工作成效明显。截止6月15日,区救助站共接待求助人员1145人次,对符合救助条件的1098人次受助人员给予救助,其中:省外受助人员517人,占47%;本市其他区县的受助人员409人,占37%;本区受助人员172人,占16%。
双拥、优抚、安置工作卓有成效
1、双拥、优抚工作扎实推进
以巩固全国双拥模范城创建成果为重点,积极开展双拥活动
一是认真开展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双拥国防宣传教育活动,**革命烈士陵园接待社会各界人士2万余人次,并组织到镇乡(街道)、学校、社区开展国防宣传教育活动和革命英烈事迹展览4次,**双拥工作网站更新条目、信息58条,在《三峡都市报》发表双拥文章3篇。二是组织开展了元旦春节慰问活动,组织慰问重点优抚对象113名,发放慰问金9万元。三是开展军民联谊联欢活动,春节前举办“双拥花开别样红”大型文艺演出,“5.1”前组织全局机关职工与武警重庆总队船艇大队联欢。四是按照每人每年1600元标准兑现落实农村义务兵家庭优待金。五是发放现役军人立功受奖人员奖金2.5万元。六是制定《全区双拥命名表彰大会工作方案》、《庆八一双拥文艺演出工作方案》。
以保障重点优抚对象合法权益为中心,积极探索优抚工作新路子
一是按时按标准发放重点优抚对象抚恤补助金1792万元。二是对重点优抚对象实施医疗救助和补助,其中,发放在乡老复员军人重大疾病医疗补助金99万元,解决残疾军人补助金5万元,带病回乡退伍军人补助金16万元,“三属”人员8万元,其他优抚对象3万元。三是开展优抚对象住房建设试点工作,探索解决重点优抚对象住房困难的新途径,在高峰镇、大周镇、响水镇等地进行住房集中建设试点。四是优抚事业单位运转良好,优抚医院建设正式启动,区假肢康复中心完成营业额78万元,为32名6级以上伤残人员安装配备了假肢及其辅助工具,支付费用28万元,**革命烈士陵园完成功能完善规划。五是开展了优抚事业单位对口支援工作。六是完成优抚数据库建设更新工作。七是到武陵、响水、龙沙、五桥、天城、孙家、恒合、余家、九池、周家坝、太白、高笋塘、双河口、钟鼓楼、柱山等地开展调研和下访活动。八是健全完善工作制度,出台《**区优抚经费使用和管理办法》,进一步加强对优抚经费的使用管理、监督。
2、退役接收安置工作有序推进
安置工作平稳运行,稳步推进
一是认真做好2007年冬季退役士兵和2008年春季转业士官的接收工作,严把档案审查,人员报道,安置资格审查“三关”。2008年全区共接收退役士兵和转业士官648人(含江南新区15人),在城镇籍250名退伍军人中,应纳入城镇安置范围的有229人,其中:属中央、重庆44人,区本级185人。
二是认真抓好退役士兵的安置筹备工作。根据有关规定,代区政府、区人武部起草了我区2008年度安置工作意见,并书面征求了区编办、区发改委、区财政局、区人事局、区劳动局等单位的意见。
三是上报了中央和重庆直属单位职工子女的安置计划。根据重庆下达的安置计划,已与有安置任务的直管单位进行了工作衔接,已办部分安置手续。
认真做好退役士兵就读中等职业学校工作
今年2月,召集国家承认中职学校办学资质的学校进行了座谈,并布置了相关的报名和就读工作。
加强军休所管理,不断提高服务质量。在春节、五一,对两个军休所的老同志和退休工作人员进行了慰问;指导两个干休所搞好基础设施建设,二所新建办公楼已装修完毕。对军休干部住房制度改革工作进行了动员部署,并对军休干部住房情况进行了调查摸底,完善了相关的基础资料。接收了2007年重庆市警备区移交的6名无军籍职工。
社会事务管理不断加强
1、强化殡葬管理工作。区政府与火化区镇乡(街道)签订了《2008年殡葬管理目标责任书》,强化火化区镇乡(街道)殡葬管理工作职责。二是根据区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城区治丧秩序的通知》,分别召开了**主城区街道和社区殡葬管理工作会议,确定了清理整顿城市周边乱埋乱葬、规范城区治丧秩序为2008年殡葬工作的重点。编印了《**区殡葬工作文件资料汇编》,指导乡镇(街道)依法管理殡葬事务。设立11个五桥片区社区宣传点、发放宣传资料25000份,基本做到殡葬管理政策法规家喻户晓。会同市政、公安、文广新等部门开展了规范五桥百安坝片区治丧秩序以及高考、奥运火炬传递期间城区治丧的专项整治工作。三是圆满地完成了2008年清明节期间的各项工作任务,群众祭祀活动秩序井然,没有发生任何安全责任事故,未收到殡葬服务方面的投诉,文明祭扫蔚然成风。**区民政局因清明节工作突出被重庆市民政局表彰为一等奖,民政部通报表扬我区优秀观察员。四是邀请区人大、区政协领导以及乡镇(街道)、相关部门分管领导、殡葬服务单位代表召开了“4.27”全国殡葬日座谈会,畅谈我区殡葬改革取得的成果,为深化**殡葬改革建言献策。
2、强化社会福利工作:一是会同区老龄委在全区城乡开展了60岁以上老人基本情况调查工作,周家坝街道流水社区、太白街道红光社区居家养老试点工作正式启动。二是建立了民政孤残儿童信息数据库,共调查、统计、上报全区孤残儿童684人;开展了“爱心2008-走进重庆”医疗救助贫困家庭病残儿童活动,全区有14名贫困病残儿童接受救助;组织实施了民政部“重生行动全国贫困家庭唇腭裂儿童手术康复计划”,及时上报相关材料,确保我区符合条件的唇腭裂儿童得到有效救治。三是开展了2007年度社会福利机构年检工作。四是丰华电器厂破产清算财务审计终结,对原丰华电器厂历年财务、文书档案、个人档案进行了全面清理,并完成了与区档案局、就业局托管中心、区节调办、区移民局的档案交结工作;原东方包装厂产权权属纠纷案两审终结,东方包装厂破产清算组均胜诉,原东方包装厂破产清算工作再次启动。五是成功地开展了2008年度上海、天津、福建、黑龙江、厦门、南京、宁波的对口支援汇报工作,进一步争取2008年对口支援工作取得新的成效。
3、强化地名管理与服务。一是承办了地宝乡改设土家族乡的调研工作,并将调查意见上报区委、区政府审定。二是对钟鼓楼街道因开发都历山乡村旅游发展项目需调整部分村级建制问题,进行了专题调研,调研情况已上报区政府审定。三是承办了工业园区申明一路、申明二路的地名更名问题,调研意见已上报区政府,区政府已正式命名。四是承办了沙河复建桥命名工作,面向社会广泛征求意见,汇总意见已上报区政府审定命名。五是城区地图的印制已经区政府领导审定,现正在印制中。六是对14个乡镇集镇道路地名设标工作,全部签定了责任书,目前已完成部分乡镇的实地踏勘规划。七是平安边界创建工作已全面启动。按照市民政局的统一部署要求,今年要完成四条边界线的平安创建任务,即“鄂渝线**利川段、**梁平线、**石柱线、**开县线”。到目前,已分别与各毗邻县召开了联席会议,共同制定了实施方案和处置边界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达成了共创平安边界的共识。为了扎实开展创建活动,会同区综治办分别深入到各涉边乡镇,检查了解创建工作情况,指导基层扎实开展创建活动。各乡镇都成立了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并制定了实施方案。八是两条边界线联检工作已召开第一次联检联席会(鄂渝线**利川段和**石柱线)。双方就边界问题广泛交换了意见,进行了沟通,双边边界无争议纠纷,都表示继续做好巩固工作,确保边界社会稳定。九是为迎接奥运火炬传递活动,对火炬传递沿线的地名标志牌全部进行了清洗,画面更新及部分损坏的标志牌进行了更换。
4、民间组织管理卓有成效。一是抓好民间组织培育管理工作。依法登记民间组织7个,注销4个。登记、注销合格率达到100%。截至2008年6月底,我区民间组织已发展到501个,会员175132人。民间组织涉及我区各行各业,业务主管部门达103个。二是加大监管力度。为加强对民间组织监督管理,确保民间组织健康发展,**区政府办制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民间组织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府办发〔2008〕7号)。成立**区民间组织监督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区民政局、**区审计局制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区民间组织财务审计工作的通知》(**民发〔2008〕37号),**区民政局《关于建立民间组织重大活动事项报告备案制度的通知》(**民发〔2008〕37号),**区民政局、**区财政局《关于进一步规范我区社会团体会费收取行为的通知》(**民发〔2008〕102号)。召开了2007年度民间组织年检工作会,对年检工作进行了具体安排部署,提出了明确要求。三是组织动员,向灾区献爱心。“5.12”汶川地震发生后,我们及时动员组织各民间组织踊跃向灾区献爱心,截至目前已向灾区捐款300万元,捐赠物资400万元,输送志愿者20人。
5、依法开展婚姻登记和收养管理工作,不断提高服务水平。进一步强化了婚姻、收养管理和登记工作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区婚姻登记中心做好对服务辖区范围内实现网上登记办证的各项准备工作;对边缘镇乡的婚姻登记工作,加强了调研指导,建立了婚姻登记从业人员报批备案的工作机制。1-6月全区共办理结婚登记7169对、离婚登记1556对。收养登记方面,基本完成**区收养登记数据库的建立,实现了收养登记档案信息数据化。1-6月,办理收养登记8人。
福彩发行工作成绩凸显
福彩发行工作按渝东特区“开拓创新,精细管理,市场为主”的指导思想,加大宣传力度,采取每周二、四在《三峡都市报》刊登福彩专版,《三峡之窗》网站开辟福彩论坛,邀请北京专家讲师团到**对彩民进行授课,开发手持型终端销售机等措施努力提高销售额度。目前**区有站点数量120个,销售站点数量111个,其中便利型手持机24个。截止2008年6月16日**共销售1546.31556万元。
认真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信访维稳工作有新突破
上半年,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47件,满意率100%。今年来,全系统共接待来信来访1170人次,诉求主要涉及安置、优抚、低保、医疗救助等内容。一是按照信访工作“五个一”和“谁主管、谁负责”、“属地管理”的要求,建立工作机构,明确工作职责,制定奖惩措施,并建立了全局职工共同参与处置集访工作制度。二是建立了信访工作长效机制,不断完善工作制度和工作机制,制定了工作预案和处置预案。三是建立健全了各开发区、相关部门和镇乡、街道共同参与的全区涉军群体稳定工作组织网络和服务体系,保持24小时信息畅通和信息共享,确保了在第一时间掌握情况、及时处置,努力把矛盾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四是每月定期对涉军群体稳定工作进行研究和梳理,排查矛盾,制定稳控措施。五是随时与各地各部门保持密切联系,随时灵通信息。掌握信访工作动态。六是建立了复员退伍军人信息库,完善了相关信访台帐。七是在现行政策范围之内,充分利用民政部门工作职能,在医疗、生活、住房等各方面积极为涉军群体办好事办实事,增进了与他们的了解和沟通,有效地化解了矛盾。
党建、宣传、退休、工青妇工作进一步加强。深入开展了“创新服务、促进发展”主题活动。制定了**区民政系统“创新服务,促进发展”主题活动方案,召开了“创新服务,促进发展”主题活动动员会。各科室和局属事业单位精心组织,层层发动,努力营造“创新服务、促进发展”的氛围。为全体干部职工征订了一套阅读书籍,认真组织干部职工重点学习党的十七大报告、薄熙来书记来**调研时的重要讲话、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快**经济社会发展的决定》和市委常委、区委书记吴政隆在全区干部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等。组织了“民政如何创新”大讨论活动;组织人员参加了“思想大解放、促进大发展”演讲比赛;进一步完善局机关领导班子成员及民政系统干部职工岗位责任制,细化了工作措施,优化工作程序,完善督查督办和周清月结工作制度,加强目标任务按月推进和季度通报。不断查找和解决突出问题。推动了我局思想大解放、观念大更新,进一步激发了干部职工“想干事、肯干事、会干事”的内动力。深入开展了“城乡支部手拉手”活动,深入到响水镇高石村签定了帮扶协议,开展“八个一”活动。完成第二届机关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组织民政系统党员积极交纳特殊党费,支援抗震救灾工作,局机关党委8个党支部101名党员共交纳抗震救灾“特殊党费”1.74万元。宣传信息工作成效明显。完成《重庆民政志(**篇19861996)》、《改革开放30年民政工作》和《**志(民政篇)》的组稿、审阅工作。建立和完善老干工作各项制度,老干部心情更加舒畅。工青妇等活动充满活力。
篇二:民政局上半年工作总结
在县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省、州民政部门的帮助指导下,我县民政工作紧紧围绕县委、政府的中心工作,结合年初确定的 2006 年民政工作目标,半年来,以“有访必复,有难必帮,有忧必分,有灾必救”的工作承诺,充分发挥民政工作维护社会稳定,调节社会矛盾,促进社会公平的职能,全体民政干部努力为人民排忧解难,着力做好“ 7. 21 ” “ 10.16 ” 地震民房恢复建设工作,解决好城市、农村困难群众和受灾群众的生产生活困难,为优抚对象、老乡干部、六十年代精简老干部等民政对象发放抚恤、优待等定期定量生活补助,做好婚姻登记管理,民间组织管理等工作,切实维护了民政对象的基本生活权益,积极解决了社会难点热点问题,真正做到了“上为政府分忧,下为百姓解愁”,为宾川的经济和社会发展营造了良好的社会环境。
一、切实抓好我县“ 7.21 ”“ 10.16 ”地震民房恢复建设工作。
“ 7.21 ”地震民房恢复建设工作按照县委、政府的统一部署, 2005 年底开始启动。此次恢复建设的重点是平川、钟英、古底、拉乌等重灾乡镇,主要对象是重灾区房屋倒塌户和特困五保无房户。在工作中,县民政局以“以民为本,为民解困”为第一要务,高度重视“ 7.21 ”地震民房恢复建设工作。在资金使用上,坚持“专款专用,重点使用”的原则,采取“实物补助”、“现金补助”等方式,根据受灾情况及困难程度,结合工程质量和进度等实际,在受灾农户和无房户完成房屋建设工程总量三分之一以后,才适时给予兑付建房补助资金,以确保资金真正用在解决重灾户和无房户困难群众身上。
截至 2006 年 6 月 27 日 止,已分期分批下达和兑现“ 7.21 ” 地震民房恢复建设资金 810 万元。具体情况是:一是民房恢复建设资金 100 万元。平川镇 32 万元,古底乡 20 万元,拉乌乡 25 万元,钟英乡 23 万元。主要用于房屋倒塌户和排危户。二是下达大坝子扶贫搬迁点民房恢复建设补助资金 400 万元。由大坝子扶贫搬迁指挥部和县民政局共同组织实施,现已搬迁入住 482 户 2142 人,正分期分批地对农户进行建房补助资金的兑付。三是统建点建设资金 100 万元。其中平川镇大黑树统建点 50 万元、拉乌乡新田统建点 50 万元。四是村委会综合用房建设资金 60 万元。我县列入“ 7.21 ” 地震民房恢复建设村委会 14 个,计划投资 140 万元(不含乡镇、村委会自筹资金)。现已安排平川镇朱苦拉、马花、拉乌乡碧鸡、钟英乡钟英、金牛镇罗官、乔甸镇海稍等 6 个村委会启动建设。现在金牛镇罗官、乔甸镇海稍村委会已竣工投入使用。五是民政局救灾仓库及社会福利院建设 50 万元。该工程建设规模 1630 平方米 ,计划投资 170 万元。此工程于 2006 年 1 月 30 日 开工,预计 2006 年底竣工投入使用。
二、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走上正轨,实现了规范化管理。
1 、基本情况。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作为社会救助制度的重大改革,是社会保障体系的基础性工作,也是党和政府解决城市贫困居民基本生活问题的根本措施,是我国“三条保障线”中的最后一条保障线、最后一道安全网,是一项“德政工程”和“民心工程”。根据“应保尽保”的精神,通过全县各级的深入调查、摸底、核实, 2006 年上半年月享受低保的对象有 3522 户、 5153 人次领取了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共发放保障金 1559400 元。保障范围覆盖全县 11 个乡镇、 3 个农场及县级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共有 56 个单位,涉及下岗职工、城市无业人员、“三无人员”等五类人员,实现了“应保尽保、微机录入、规范化管理、社会化发放”的目标。我县的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逐步走上了制度化、规范化的轨道。
2 、具体做法。工作中我们严格按照“户主申请、单位审核、入户调查、张榜公布、主管部门复核、民政部门审批”六个程序办理城市低保,形成了半年审批,按月由邮政储蓄进行社会化发放的工作机制。对行动不便和年老多病的低保对象,乡镇民政所还派专人将低保金按时送达。在工作中我们重点抓调查、走访、张榜公布告等工作,使低保工作尽量做到“客观、公正、公平、公开”。与此同时,还向社会公开低保政策、办事程序、保障对象和保障金发放情况,并建立了举报箱和举报电话,自觉接受群众监督,以确保城市贫困人口的切身利益得到保障,充分体现了党和国家对城市贫困人口的关心和爱护。
三、 2006 年困难群众生产生活安排情况及大坝子易地扶贫搬迁点生产生活安排。
(一)认真组织开展走访慰问活动。在春节期间,除州委,州政府和县委、政府统一组织慰问外,我局在安排好困难群众生活的同时,制定了全县 2006 年民政对象走访慰问实施方案,要求各乡镇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结合寒衣和捐赠物资发放,按规定严格使用县级下达的走访慰问经费,采取发放衣、被、粮油、猪肉等实物的形式,对重灾民、贫特困户、五保户、低保对象、优抚对象进行慰问。与此同时,积极发动社会各级村帮村,邻帮邻,帮助困难群众克服困难,搞好生产。我局还对驻宾武警官兵开展走访慰问活动,营造了我县军民共建的良好氛围。
(二)以 “ 群众利益无小事 ” 的指导思想,深入基层抓紧抓好困难人口摸底调查工作,准确掌握受灾和贫困人口的真实情况,认真评估分析灾民需救济情况,采取多种方式统筹解决好春荒期间的灾民生活困难,确保受灾群众的基本生活。 2006 年上半年,我局共安排各乡镇春荒粮食 130.55 吨,并根据各户情况,适时进行可发放,确保了灾民困难人口的基本生活。
(三)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通过全县各级各部门的共同努力,大坝子易地扶贫搬迁工作得以实施,截止 2006 年 6 月 27 日 ,已有 482 户 2112 人入住大坝子易地扶贫搬迁点。为使搬迁户能够搬得出、住得下、稳得住,根据县委、县政府的统一部署,我局以对党对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站在“讲政治,顾大局”的高度,服从和服务于县委、县政府的中心工作,认真履行部门职责,切实帮助解决大坝子易地扶贫搬迁点困难群众的生活难题,确保人心安定和社会稳定。
按照“特困特帮”的原则,结合我县实际,我局从 2006 年 3 月份开始对大坝子易地扶贫搬迁点的困难群众生活实行主粮(大米)和杂粮(玉米面)搭配救济制度,每月安排救济粮食 6 吨(大米 2 吨和玉米面 4 吨), 5 月份增加到 10 吨(大米 4 吨和玉米面 6 吨)。针对粮食价格上涨,加之 2005 年我县境内普遍干旱,粮食大幅度减产的情况,我局将全县困难户缺粮情况形成专题报告,上报给州局,请求给予增加粮食款、救济款。
(四)做好农村特困户生活救助及医疗救助工作前期工作
根据县委、政府《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实施方案》和《农村特困户救助实施方案》要求,结合民政部门职能,我局认真组织了两项工作的准备开展。
1 、农村特困户医疗救助工作。我局对全县特困户进行了摸底、调查,澄清了全县特困户底数,为农村特困户医疗救助工作打下了坚实的基础,为下步开展农村医疗救助对象以户为单位参加农村合作医疗保险,民政部门每人投入 10 元作为入保费,由农村合作医疗定点医疗机构为特困户和五保户提供医疗救助服务,对入院治疗的特困户给予 2000 元的医疗费报销,对因大病经合作医疗补助后个人负担较重的特困户再给予适当的医疗补助或减免等救助理政策进行了宣传,经认真摸底调查,我县农村特困户医疗救助对象应为 2290 户 7793 人左右,每人投入 10 元救助,全年共需 7.793 万元。
2 、农村特困户生活救助工作。在摸底调查农村特困户的基础上,进一步查清五保户、孤儿、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等特困家庭为重点对象的农村特困户底数,做到不重、不错、不漏。我局多次对农村特困户进行摸底排查的基础上,根据州局安排,计划在 2006 年下半年开始对以五保户、孤儿、因病致贫和因病返贫的特困家庭为重点对象的农村特困户实施生活救助。全县农村特困户生活救助对象有为 1501 户 6095 人左右,每人每月实施 20 元生活救助(含粮食和现金),全年共需 146.28 万元。
四、抓实殡葬改革,逐步推进科学、文明、健康的丧葬方式。
2003 年,针对我县县城区出现的殡葬矛盾,我局对白沙箐进行了踏勘并予以论证,报请县政府同意将白沙箐国有林场无偿划拨为经营性公墓区,这是我县殡葬改革的开端。虽然面临重重困难:一是殡葬基础设施建设起步难。殡葬改革工作在我县还在计划推行中,殡仪馆、火化厂等基础设施建设还没有投入建设。二是殡葬管理工作无机构、人员、编制,工作难以开展。殡葬改革工作必须有必要的人力,专门从事此项工作,但现在没有机构、人员、编制,工作没有专人负责,仅我局社会行政事务管理股负责,所以工作局面难以拓展。三是没有殡葬执法队伍。殡葬改革工作所面临的矛盾和困难很多。必须有强有力的执法队伍,严格依法查处违反殡葬管理有关规定的行为。四是没有形成全县上下齐抓共管的工作局面等,但是为切实做好我县的殡葬改革工作, 2005 年初,我局聘请了工程师,对白沙箐公墓区进行了规划、设计,将白沙箐规划为 3 个墓区,并计划在 1 墓区进行首批公墓规范化建设,对 2 、 3 墓区暂时进行规范化管理。今年年初我局制定了《宾川县殡葬改革规划方案》,县政府成立了宾川县殡葬改革工作领导组,掀起了殡葬改革的序幕,制定了《宾川县殡葬改革实施意见》,明确了我县殡葬有关规定,与此同时,在规划白沙箐公墓区的同时,我局还积极扶持建设乡、村公墓区,以典型带动一般,推进殡葬改革工作的进展,积极支持金牛镇罗官村委会建设了由老年协会管理的公益性罗官公墓区。为加快殡葬改革工作步伐,我局组织了人大、政协县级五班子退休领导及殡葬改革成员单位参加殡葬工作考察团,到我省殡葬改革先进地区地区进行考察,借鉴先进经验,促进了全县殡葬改革工作。
五、其他民政工作同时推进,民政工作全面发展。
一是区划地名工作。今年,根据县委、政府要求,结合国家重点建设项目鲁地拉电站将开工建设的实际。为依托电站建设,加快钟英乡的集镇建设,促进地方经济和社会各项事业的发展,同时以好的集市环境为电站建设提供服务。我局会同钟英乡对钟英乡撤乡建镇及更名进行了论证,按程序规范有关材料,完成了系列材料的上报审批工作。同时完成了钟英乡的撤乡建镇的手续报批工作。二是婚姻登记工作。我县的婚姻登记工作,根据省州有关要求实现了集中统一,去年 10 月起,贯彻执行了新的婚姻登记管理办法,在工作中严格微机出证,使婚姻登记管理工作进一步走向了规范化、制度化、法制化, 2005 年被评为全国婚姻登记先进单位。三是退役士兵安置工作。在继续协调安置好 2005 年退役士兵安置的同时,我局制定了 2006 年退役士兵安置实施意见,经县委、政府研究予以实施,我县今年共计接收推移士兵 108 人,符合政策需安排工作的有 26 人,可望在 7 月底全面完成 2006 年退役士兵的安置任务。四是民间组织管理工作。今年我局会同县科协、农业、水利等部门联合发文,对农村专业经济社会团体进行了清理,检查登记,共清理核查了 64 个农村专业经济组织,现已对 4 个专业经济组织进行了登记,督促其办理有关手续。同时,还对其它社会团体进行加强管理,检查督促他们正常开展活动,半年来新办理登记社团 4 个。使社团组织充分发挥了推动经济和社会发展的职能,更好地为宾川经济和社会发展服务。
六、加强民政行风建设,提高民政工作效能。
1 、为改进民政工作作风,增强民政干部的服务意识,提高工作效率,切实为民政对象服务,我局以宾民发 [2006]10 号文件及时转发了民政部、省民政厅、州民政局《关于对殡葬服务机构、救助管理站、乡镇民政办(所)进行民主评议行风的通知》的通知精神,在全县 11 个乡镇民政所开展好行风评议工作。按通知要求,全县各乡镇成立了民政行风建设领导组,并抽调人员切实民政行风评议工作。此次乡镇民政所行风评议,评议面达到 100% ,局机关组成行风评议督查组,对全县 11 个乡镇民政行风评议活动的开展情况进行了督查,抽查面达到 50% 。通过周密部署,精心指导,截止 5 月 31 日 止,全县 11 个乡镇的民政行风评议工作全面结束。全县民政所行风评议情况是: 11 个乡镇累计发出行风建设情况调查表 634 份,收回 632 份。其中,评议满意的 583 份占 92.25% ,评议基本满意的 36 份占 5.7% ,评议部分满意的 10 份占 1.58% ,评议不满意的 3 份占 0.47% 。通过评议,我们认识到了工作中的不足和差距,并要求出现不满意评议的乡镇,提出整改措施,限期改正,并要求全县民政干部,针对此次评议,改进工作作风和工作态度,提高工作效率,增进服务水平,更好地为党工作,为人民服务,切实促进民政事业的发展。
与此同时,为把民政行风建设深入持久地开展下去,真正改进民政行风,使民政工作更好地为宾和社会发展服务,我局于 6 月 28 日 召开了聘任会议,在全县聘请了民政行风监督员 30 名,向聘任人员明确了民政工作职责和任务,自觉接受来自社会对民政工作各个方面的监督,对工作成绩突出的监督员,年终将给予表彰。
在加强民政行风建设的同时,进一步建立和完善机关内部管理制度,实现了以制度管人,以制度促进工作和学习的目标。还采取自学、例会学习和撰写心得体会文章,在思想信念学习考察、瞻仰烈士墓,进行正反两方面典型教育等的形式进行。注重抓干部职工的政治理论学习教育、思想信念教育、业务知识学习教育。今年 5 月,我局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到拉乌扶贫挂钩村委会开展结队帮扶活动,每位干部结队一户“亲戚”,个人捐款购买化肥两包或其他实物,切实帮助困难“亲戚”解决生产生活中的实际问题。通过此项活动,让干部深入基层,认识、了解困难群众的生活情况,亲身体验广大困难群众的生产生活实际困难。不但教育了我们干部要时刻身怀爱民之心,情系困难群众,要进一步认识到民政工作的重要性和责任感,认识到建设小康社会,实现共同富裕,我们肩负的重大责任,要有更多的人需要全社会的关心和帮助,我们要从自己做起,从小事做起,艰苦朴素,勤俭节约,在工作中做廉洁奉公的好榜样,做人民忠实的“孺子牛”,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
七、工作中存在的不足
在半年的工作中,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也存在很大的不足和困难:一是今年我局负责的“ 7.21 ” “10.16” 地震恢复建设资金多,个别乡镇“专款专用,重点使用”的意识淡薄,致使地震民房恢复建设资金管理困难。二是新的重大的民政工作如殡葬改革工作由于没有人员、编制、资金,工作由其他股室兼办,致使工作难以打开局面。三是民政事业费财政预算严重不足,安置补助金、低保配套资金、伤残军人、老乡干部、烈属等各类人员生活定补按期按量发放困难。四是由于费改税取消了乡统筹的义务兵优待金收取,致使各乡镇义务兵家属优待金兑现无法兑现,造成义务兵上访案件增多。五是退伍军人安置工作难度越来越大。
篇三:区民政局上半年民政工作总结
一、上半年工作总结
(一)以民生建设为主线,坚持“四位一体”发展观,整体推进各项民政工作
1、树立民生理念,切实推进社会化救助体系建设
建立和完善社会化救助体系网络工作。根据市推进城乡一体化社会救助体系网络建设的目标任务,为保证网络建设工作的完成,我们做了大量的网络建设前期准备工作,结合三个试点区市的经验,提出了我区救助体系网络建设的实施意见(新都委发[2005]17号),及时成立了以区政府常务副区长廖仁松为组长,副区长杨小广以及政协一名副主席、区财政局长为副组长,区级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城乡一体化社会救助体系工作领导小组,详细制定了工作措施和联系席会议制度,并把该项工作纳入区委区政府目标管理进行考核,细化了目标、明确了责任,确保了该项工作上下有人管、事事有落实、件件有回音的良好工作格局。
为确保6月底完成全区网络建设任务,区财政一次性投入64万元,为各镇(街道办)的各个社区增添了硬件设施(电脑、光缆等信息化建设必用设备)。同时,我们不定期组织有关人员进行网络建设、信息采集的培训,并完成了12419余名低保人员基础数据及基本情况的采集,为推进我区城乡一体化社会救助体系网络建设奠定了基础。
狠抓五保工作,加大对敬老院改造工作力度。根据《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关于提高我市农村五保供养标准的通知》(成民发[2006]14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区的实际情况,适当提高我区五保供养标准。集中供养由去年人均1800元提高到年人均1920元,分散供养按照原标准年人均1800元供给,按月足额发放到五保户手中。
今年,石板滩敬老院、三河街道敬老院的改造纳入市委、市政府目标任务。石板滩敬老院利用原合兴镇政府办公场地,在原建房原结构基础上进行改造和扩建,建成后将175位五保户全部纳入敬老院集中居住。目前已完成室内装修,投入资金240万元,床位200张。三河街道敬老院利用市政府试点的机会建设一所综合性的中心敬老院,目前正在规划之中。
积极开办“爱心超市”,为弱势群体献爱心。为进一步把党和政府对弱势群体的贴切关心送进心坎上,我局积极筹划开办爱心超市工作。6月中旬在我区新都镇建立起第一个“爱心超市”;第二个“爱心超市”将在7月底在新繁镇建成。
加大扶贫力度,认真做好计生“三结合”帮扶工作。(1)今年我区扶贫规划,帮扶贫困户1400户,脱贫900户,上半年实际脱贫300户。根据扶贫规划的要求,我们把一般贫困户全部列入帮扶规划,上半年各镇投入帮扶资金30万元,干部党团员参与帮扶1100人次,办农用技术培训班20余次,参加人数1500人,种养殖业户400户,进企业务工300人,解决化肥30吨,解决良种500公斤;(2)上半年我局在军屯镇静平村、升平村落实新增“三结合”帮扶户7户,巩固军屯镇白碾村成片帮扶基地1个、40户,投入帮扶资金1万元,发放化肥100包。
2、纵深推进“三大救助工程”工作
“安身工程”。按照市委市政府、区委、区政府为民办实事目标任务的要求,我局及时组织工作人员深入基层、深入低保户家中调查了解详细情况,向区委、区政府提出科学合理的“安身工程”建房建议,经区委、区政府同意,“安身工程”于3月1日正式启动,今年区财政计划投入资金321万元,为384户农村低保户建房,为做好此项工作,各镇(街办)积极响应,认真开展工作。
为确保质量,我局会同区财政局、区监察局、区目督办、区纪委等部门定期对建房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和指导,确保对农村低保建房标准、压滤机滤布 质量和数量按市局要求达标。同时,我们结合新农村建设、“三个集中”的要求,积极推行以军屯镇为代表的“安居新村”集中建房模式,截止6月20日,全区完成建房349户,已实际投入资金376万元,余下的将于6月底前完成。
“帮困助医”工程。城市医疗救助工作3月份从区劳保和社会保障局划归到我局后,我局积极会同相关职能部门制定救助意见,确定救助定点医院,探索城镇低保对象医疗救助的新路子。上半年,对我区参加农村新型合作医疗救助的五保户、优抚对象、低保户以及需要救助的贫困户,做到严格按标准应救尽救。(1)资助农村低保户、五保户9315人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共计9.315万元;(2)为农村的41人进行了医疗救助,投入救助金3.11万元;(3)为城镇的6人发放医疗救助金0.56万元,及时解决了救助对象治病难的问题。
“帮困助学”工程。在市委、市政府和区委、区政府的统一部署下,我区认真开展“慈善一日捐”活动,积极动员社会力量踊跃捐款献爱心。今年,在区领导率先垂范的感召下,共收到捐赠款36万余元(已上交市慈善会),捐款额较去年有较大幅度增长,为我区低保户家庭的子女考上大学后能及时得到救助提供了资金保证,确保一个都不能少。
3、城乡低保坚持动态管理下的应保尽保
我局坚持“三级”公示,“三级”入户调查的原则,加大了公开、公平、公正阳光操作的力度,对符合城乡低保条件的按程序及时纳入城乡低保范围,实现动态管理下的应保尽保。截止6月20日,城乡低保4944户、10771人,其中城市1688户、3118人,发放低保金1177980元,6月份人均补差63.83元;农村3256户、7653人,发放低保金833739元,6月份人均补差18.31元。
4、加大依法救助力度,提升新都城市形象
按照自愿救助、无偿救助的原则,救助工作人员会同公安、市容等部门进行街面主动救助,对街头流浪乞讨人员实行人性化的救助,同时对以流浪乞讨为生、欺骗谋生为目的的人员进行劝导,劝其离开新都,进一步提升了新都城市形象。上半年我区依法救助各类自愿救助的人员160余人次。
5、认真做好新形势下的优抚、安置、双拥工作
优抚工作稳妥推进。(1)为切实贯彻《军人抚恤优待条例》,认真解决优抚对象生活中出现的临时困难,1-6月为275户优抚对象解决生活困难11.8万元。其中:复员退伍军人160户5.49万元、伤残军人19户0.74万元、三属82户5.17万元、军属14户0.4万元;(2)认真做好原8023部队退役军人和全区复员退伍军人的政治思想工作,并按政策解决他们的实际困难,按照省民政厅等四厅川民发[2004]61号文《关于解决原8023部队退役军人生活医疗问题的通知》精神,我局于今年4月作好对原8023部队14名退役军人体检后与核幅射有关人员材料的审核及评残资格的上报工作。另外,我局对复员军人反映较为突出、热点的问题给予认真梳理,对重点对象进行认真排查,要求各镇(街办)和有关单位密切配合,摸清底数,掌握动向,突出重点地宣传政策,加强政治思想教育,保证信息的畅通,坚持每日情况上报制,共同做好社会稳定工作;(3)5月前完成了全区优抚对象和子女报考高校享受照顾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4)上半年,认真做好对6名退伍军人精神病人员的精神残疾鉴定工作;(5)完成对省革命伤残军人休养院45名残疾军人调整伤残等级材料的审查和调整伤残等级文件报告的草拟;(6)认真做好区委党史研究室征集成都红色旅游文化《成都市新都区烈士陵园》文稿的组织工作。
双拥共建活动扎实有力。(1)在元旦、春节期间,区四大班子领导带领相关部门领导分组前往部队和各镇(街道)对驻区部队官兵及全区优抚对象进行了慰问,并为他们送去了慰问品和慰问金;(2)由于区委、区政府的高度重视,全区各级部门广大干部职工和驻区部队的积极参与,今年的双拥共建活动扎实有力,今年元月我区被成都市委、市政府、市警备区授予“双拥工作先进区”;(3)为把今年的双拥工作推向新的台阶,上半年我区召开了驻区部队政治处主任、教导员、指导员工作会,会上对2006年的双拥工作进行了安排和布置。
安置工作顺利进行。我区2006年度共接收退役士兵285人。其中:城镇退役士兵103人。根据成都市人民政府《关于认真做好2006年度退役士兵接收安置工作的通知》(成府发[2006]26号文件)的精神和新都府办发[2006]45号文件规定,今年我区安置城镇退役士兵中,应由父母所在的省、市属单位接收安置的7人,安置工作正在进行中。另外应由地方政府给予一次性经济补助、自谋职业安置的96人,我局已于6月初启动了这项工作。在做好思想教育的基础上分批次集中办理安置公证手续,截止6月15日,已办理四批次,共安置城镇退役士兵78人,占应安置总数的75.7%、自谋职业率81.3%。
6、坚持依法行政,进一步强化社会行政事务的管理
强化服务理念,提高殡改和婚姻登记管理水平。为进一步深化殡葬改革成果,我们组织相关人员深入各镇、农村、社区、街道,广泛宣传殡改知识,4月10日-20日,出动宣传车20台次,散发宣传资料15000余份。截止目前全区火化遗体3241具,火化率达100%;严格依法进行婚姻登记,我局按照《婚姻登记条例》、《婚姻登记工作暂行规范》的要求,对不符合条件的当事人坚决不予以办理;符合婚姻登记条件的,严格按程序办理。截止目前,共办理了结婚登记2715对,办理离婚登记751对;上半年,依法办理收养登记32人,合格率100%。
民间组织管理工作有序开展。(1)依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的规定,认真把好登记初审关,严格履行法定程序,确保登记质量,促进了民间组织管理工作的健康发展。上半年,成立登记社会团体2个,民办非企业单位5个;变更登记社会团体1个,民办非企业单位3个;注销登记社会团体2个。目前我区已登记的社会团体52个;民办非企业单位93个。(2)2005年度民间组织年检工作于2006年2月开始,截止6月19日,已年检参检的社会团体42个,参检率82%;滤布 民办非企业单位13个,参检率72%;参检单位全部合格,年检工作将于6月底结束。
狠抓老龄工作,切实保障老年人的合法权益。(1)为认真完成市老龄委下达的“空巢老人”资助的人数和为200人的目标任务,我们及时将任务分解到各镇(街道),目前各镇(街道)已对本辖区内的特困“空巢老人”进行调查摸底,各镇(街道)正积极行动,落实此项工作;(2)继续深化城乡“家庭赡养”工作,确保老年人老有所养。针对目前我区个别子女不尽赡养义务的问题,为加大老年人的维权力度,4月中旬,我们会同区法院、区司法局、新都电视台、新都资讯联合对去年新繁镇已签订了赡养协议书,又拒不执行的钉子户在农家大院进行了公开审理,并强制执行。达到了以点带面和教育的作用;(3)认真开展创建“市级敬老模范镇、街道”工作。今年我区选择三河街道办、龙桥镇、马家镇、军屯镇、木兰镇、清流镇作为“创模”单位,以上各镇(街道)已将目标分解到各村、社区。
区划地名工作规范运作。(1)按照省、市的要求,我区已收集完成了企事业单位、小区、花园、街路、巷名称、行政区划地名数据库的录入工作,目前已录入数据库2000余条;(2)为了确保我区边界地区的稳定工作,我们已完成了新都与彭州市、金牛区边界的联检工作;(3)为推进我区的城市化进程,提升新都的城市形象,以经营城市为向导,积极开展有偿冠名工作,目前已有万科房产、晓初物业等企业有冠名意向。
篇四:民政局2012上半年个人工作总结
我的工作职责是配合局领导班子和其它业务科室及机关工作人员共同来完成全年各项民族宗教工作目标,当好局领导班子的助手,做好各业务科室的后勤保障服务工作,做好外事协调和宣传工作。做好上情下达,将上级及局领导指示及会议精神及时传达贯彻,对基层反映的问题及时整理和上报,完成局党务、政务所需的文字材料的起草工作,完成上级部门交办的各项工作和任务。
一、在党务政务工作方面,我负责起草局机关党政工作有关文件、会议纪要、调研文章、工作总结、领导讲话、对外宣传材料和局本身的通知、信息等文件近百份。安质按时地完成了各项工作,保证了全局工作的正常进行。做好了我局机关各类规章制度的制定工作,坚持二、五中心组学习和政治学习,按照年初制定的学习计划,认真准备好学习资料,按时组织学习。在日常的工作中注意搜集、汇总、反馈及时上报各方面的意见和材料,为局领导班子更好地决策,服务与业务科室提供参考依据。通过半年实践,使我不仅在政治上得到进一步锤炼,文字上得到提高,而且在个人整体素质上和工作能力上得到了强化训练。
二、对外接待工作是一项重要而又繁杂的事情,要加班加点,有时节假日、双休日也不能休息,要安排客人的吃、住和行程,同时也要回答客人提出的各种问题,在今后工作中必须进一步加强对全局总体工作、具体情况的了解和掌握。
三、在信息管理工作中,我注意从工作实际、从基层等各个渠道了解情况,捕捉重要信息,及时上报,搞好宣传。做好内部局域信息网络实现了我局内部的资源共享。接通启用了市委、市政府电子公文传输系统,使无纸办公和有纸办公相结合,提高了工作效率,减少费用,加强